[2018-05-30]
市物协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省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自5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针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按照省会文明办整体部署和市住建局要求,省会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整治行动,促进居民养成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建立社区文明养犬长效治理机制。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加强巡查和劝阻。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遛狗不栓绳、粪便不清理、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要加强针对性巡视,发现上述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2、制定文明公约,社区居民自治。有条件的社区,组织业主成立养犬自治管委会,组织业主制定社区文明养犬公约,引导居民互相监督,对养犬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3、摸底自查,建立养犬台账。对居民的养犬情况进行登记,包括数量、种类、免疫等情况。对小区内的流浪犬只要及时掌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4、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完善相关设施。设置文明养犬宣传栏、提示、标语;宣传平台上张贴文明养犬的海报;有条件的小区划分专门的溜犬区;鼓励合理配备“宠物厕所”,放置配套的犬粪捡拾器和宠物用纸袋、纸箱等。
5、提倡科学养犬,举办文明养犬行为教育。配合市广电台安排文明养犬社区大讲堂,由专业训犬师进入社区开设讲堂,开展现场指导犬只文明行为训导,指导社区养犬居民正确训练自己的犬只,减少因不良行为习惯造成的扰民现象,安排动物医院进行义诊等活动。
6、开展引导文明养犬系列活动。配合省会文明办统一部署,通过法律宣讲、文明养犬行为展示、犬只现场办证、犬只免费体检、宠物知识有奖问答、专业人士义务咨询、志愿者服务等形式进行文明养犬宣传,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文明养犬意识。
7、在社区内设置文明养犬监督员,对于不文明行为开展劝导工作,纠正社区养犬人的不文明行为。
8、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将公布“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台二维码”,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各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居民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扫描二维码,打开全市“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台”,通过手机拍摄相关宠物照片,将不文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照片提交到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
9、对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养多犬等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市公安局110电话向公安机关报告,由辖区派出所进行查处。(发现一户养多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在90日内将规定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留检所;对于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发现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0、对携犬人不清理犬只户外粪便的,可以通过市城管委12319电话向市城管委报告,由市城管委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对养犬人进行处罚。(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之规定,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
附件:1、河北省省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通知
2、石家庄广播电视台“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台”二维码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附件2:
石家庄广播电视台“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台”二维码
石家庄广播电视台
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台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