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0]北京试点电梯年检改革 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
北京试点电梯年检改革 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
北京晨报记者4月18日从市质监局获悉,今后,北京电梯的年检制度将发生变化,电梯将“分级分类”,接受不同方式检验。
根据此次发布的电梯检验改革试点措施,投入使用年限不满10年的电梯(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除外)和杂物电梯,经具有一定规模的维保单位申请,检验检测方式调整为1年定期检验后,次年转变为自行检测。试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等责任主体,应及时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申请纳入电梯检验改革试点范围的电梯需要“服役”年限不足10年,据统计约有12万余台,其中杂物电梯和公共场所电梯分别为7000多台。为了确保安全可靠,自检项目内容应多于定期检验,其中自检项目涵盖92项定期检验项目,此外又增加了30条自行检测项目,其中有24项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由检验机构对自行检测结果进行抽查的比例不低于5%。
而对于老旧电梯、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高风险电梯则加强了监管。在原有定期检验的基础上,会增加一次安全评估,并将情况实时上报,根据评估结果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在每年的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也会增加检查。
此外,为保障电梯检验改革试点推进,市质监局鼓励引导物业或维保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对市民乘坐电梯或维保作业人员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通过保险机制,保障人身权益。其中,要求单次理赔保额和年度累计事故总保额均不低于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