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7]安徽:拟建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小区电子投票
安徽:拟建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小区电子投票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公布了《安徽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倡导物业服务企业守法经营,为居民提供诚信服务。
全省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
根据新规,市、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并公布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企业综合实力、管理服务业绩、市场公平竞争、守法遵规、合同履约、物业服务质量控制、物业服务规范性、履行社会责任、业主满意度、守信及失信行为等内容。
省住建厅提出,鼓励各市、县(区)建立住宅小区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
服务行为不规范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为了保障物业服务质量,对有失信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严重失信的企业,还会被列入全省物业服务市场主体“黑名单”。主管部门应当将列入“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得将列入“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作为评优表彰、专家评聘、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