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8]江苏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江苏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单位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消防通道被堵,物业应管起来
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区物业进行管理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使用人签订防火协议,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
每幢高层住宅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楼长,负责楼内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等工作,可以由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安或网格员担任。
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职就要追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