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5]太原物业企业将迎诚信考评
太原物业企业将迎诚信考评
太原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业绩信息、项目管理及创新信息、警示信息、严重失信行为及一票否决行为,共6个方面,多达68项。
“国家一直倡导社会诚信体系,现在太原市物业行业率先建立信用评价系统,就是想要通过科学分析,约束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物业服务意识,让业主享受到更人性化、更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太原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刘宏伟表示,这一点从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上,就得以体现。
在评价标准中可以看到,“项目管理及创新信息”的设置项,在评分标准中占有较大比重,其中“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体系”被设置为10分,为全部评分项目中的最大分值。
“安全第一,是小区管理最基本要求,也是重中之重。”在安全问题上,刘宏伟认为,物业应该把好第一道关。“比如,很多老旧小区的业主,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私搭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现象严重。而信用等级评分标准的出台,就是为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承担起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在分值设置上,处于第二位的是“参加继续培训教育”一项,评分标准为7分。即项目经理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3 分;项目经理持物业项目专业培训证明 2 分;项目经理每年持续教育培训 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