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7]天河金明郡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天河金明郡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石家庄郡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天河金明郡项目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天河金明郡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东至泰和南街,西至泰丰大街,南至星桥路,北至衡井公路。
3、项目简介: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1346.48平方米,包含12栋住宅楼(15-22#、26-29号楼)、幼儿园、派出所、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等。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为89356.14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为4845.56平方米、派出所建筑面积为2275.6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0429.18平方米以及地下车库面积24439.96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270.19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407.58平方米。
4、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组织。
2、本地企业需在石家庄市物业主管部门信息登记准确完好,信用良好;外地企业需提供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违规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携带资料:
1、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B座15层招标部)
联系电话:0311-80980022
公共发布媒介:石家庄物业管理网、栾城区人民政府网
3、报名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不再提供授权委托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2019 年6月17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投标报名活动。代理人在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或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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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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