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2]济南拟出新规:开发商要设房屋售后服务中心,至少存在5年!
济南拟出新规:开发商要设房屋售后服务中心,至少存在5年!
16日,济南市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中指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单独设立房屋售后服务中心,处理开发遗留问题、接受业主报修。与此同时,济南市住建局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将评定结果与物业项目评优、物业管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挂钩。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定》以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监管机制为核心,以解决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构建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适应的社区物业管理新体制,实现全市各类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物业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都适用本规定。
对于老百姓关心的房屋维修等问题有了明确的要求。《规定》明确指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单独设立房屋售后服务中心,处理开发遗留问题、接受业主报修,依据有关规定和房屋质量保证书的承诺,承担保修期内房屋质量保修责任。
对此,济南市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房屋的保质期是5年,在房屋交付之后,有的房屋质量会出现一些问题,业主解决无门,现在强制建立房屋售后服务中心,且机构至少存在5年,业主发现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就可以随时要求整修,以此来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