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6]全国政协社法委:加强社区物业管理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全国政协社法委:加强社区物业管理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的社区防控,凸显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16.1万名物业保安人员参与卡口值守、人员排查、环境整治、服务群众等工作,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
6月11日上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全国政协机关召开网络视频调研会议,主题是“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此次会议在北京、天津两市政协设分会场,北京市民政局负责人正通过视频连线发言。
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方参与的社区物业协同共治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增强百姓“家门口的幸福感”的重要途径。在这方面,北京、天津都做出了有益探索,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在现实中,物业承担了很多公共服务职责。据北京、天津两市相关部门反馈的情况,当前物业服务不到位现象较多,业主自治组织覆盖率不高、不够规范的问题突出,还需要探索新理念新思路。北京市朝阳区劲松街道负责人说,劲松街道老旧小区众多,在一些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虽然街道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绿化、保洁,但由于没有物业、业委会,无法进行专业维护,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居民也不满意。
无物业的老旧小区生活不便,有物业的小区烦恼也不少。天津市南开区天香水畔小区业主王力前说,该小区前物业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提前撤出,一时间小区停水停电、垃圾遍地。好在,业委会担起了自治重任,在南开区物业办的指导下行动起来稳定小区秩序,积极选聘物业公司,定期召开物业管理协调例会,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让业主又拥有了安全放心的生活环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说,从法律层面看,物业安全保障义务不明确,业主委员会运作失范且法律地位尴尬等等问题导致涉物业管理纠纷频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认为,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物业纠纷大部分不能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而且,法院一旦判决支持物业公司关于物业费的请求,很多欠费业主会将法院戏称为“收费员”,如果法院判决酌减一定比例的物业费,又直接影响主动缴纳物业费业主的积极性,还被戏称为“打折员”。
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是一个复杂课题。会上,一些来自基层的代表带来了不少好经验。北京市德胜街道安北社区负责人介绍说,德胜街道的教场口2号院是个老旧小区,原单位物业管理撤出后,小区处于失管状态。为此,社区党委逐步形成党建引领搭平台、“两委三方”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让小区“旧貌换新颜”。天津仁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说,仁恒物业将客服、工程、秩序、环境四个岗位的工作进行网格化管理划分,真正做到人人设区域、人人担责任,助力社区精准治理,他还提议,“把物业服务的重点从‘催缴费’转到提升服务质量上。”
目前,北京、天津都制定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李大进委员认为,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过程时,哪些会导致互相掣肘、哪些会留下空白点,还需要进一步总结完善。李迎新委员建议进一步探索化解物业纠纷的多元途径,对物业纠纷案件实现繁简分流,完善物业公司进入退出机制。凌振国委员建议社区物业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尤其要重视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服务保障,实现精细化治理。社法委主任沈德咏在主持会议时表示,当前需要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高党组织的覆盖率,推广优秀党建经验,鼓励探索党建新模式。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勇于探索,敢于改革,善于提炼。
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徐敬业、吕忠梅(驻会)、黄树贤,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李伟、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张金英,部分在京全国政协委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