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7]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业主拒缴被冻结微信钱包和支付宝账户
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业主拒缴被冻结微信钱包和支付宝账户
“法官,我已经把钱交了,请您尽快把我的微信账户解冻了吧,这几天的资金流水都在里面……”微信聊天对话框那头的是被执行人万某。3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冻结万某的微信钱包及支付宝账户,成功执结这起案件。
2017年,申请人某物业公司与被申请人万某就郑州某小区的一套130㎡的房屋签订了一份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中对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违约责任、合同期限及双方义务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然而自2017年7月起,万某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某物业公司曾多次以张贴催款通知等方式向万某催缴物业费,但万某均不予理睬。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0年1月,某物业公司向惠济区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万某等业主尽快缴纳相关物业费用。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欠费的业主在收到支付令后,必须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如果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疑问,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反馈给物业公司并协调解决。然而15天过去了,万某既未向法院提出异议,又继续拒不履行缴费义务,物业公司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万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耐心与万某沟通,敦促其主动履行。然而万某依旧百般推托,迟迟不肯履行。3月20日,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期,执行法官在进行线上查控时,发现被执行人万某微信钱包及支付宝账户内有余额,遂立即进行了冻结。
得知自己的微信钱包等账户被冻结后,万某很快联系了执行法官。在随后的沟通中,法官再次对万某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同时也严肃告知万某,如继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等一系列信用惩戒,这也将对其今后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几千块的物业费,让自己成了人人喊打的‘老赖’,真是面上无光啊……”在法官的劝说下,万某的态度有所松动,并于次日付清了所欠的物业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业主为了表达不满,拒绝缴纳物业费,却往往不知道可能引发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