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6]房屋装修“伤筋动骨” 瑞安一业主被罚5万
房屋装修“伤筋动骨”
瑞安一业主被罚5万
案情:
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陶山中队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辖区内一小区有偷偷向外运倒建筑垃圾的迹象。
执法人员实地查看,发现该小区业主孙某擅自将自家房屋内的横梁及屋顶板块拆除。由于此举可能造成安全隐患,该中队立即将情况上报,并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孙某拆除承重梁3.1米,屋面板块11.52平方米。经房屋安全结构鉴定,拆除部分对房屋结构主体安全不造成影响,安全性评定结果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然而,该业主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仍构成了违法。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案审讨论,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房屋原状,并处罚款5万元。
法律分析:
对于擅自变动、拆除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但是若该违法行为对整栋房屋结构安全造成影响,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的承重结构是什么?
承重结构是指将本身自重和外加作用力传递给基础地基的结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承重柱、梁、楼板和屋架等。
换句话说,承重结构就是建筑物的“骨骼”。
为此,市民在装修时切不可随意对建筑“伤筋动骨”,否则将影响建筑结构安全。
普法提示
违章装修危害极大,装修应当遵循适度原则。
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住宅房屋在装修过程中是绝对不能拆除、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
非住宅的房屋确需拆除、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需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将设计方案报送物业企业或者居委会,由物业企业或者居委会向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