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6]占车位不充电,加价收费!这里实施停车新规→
占车位不充电,加价收费!这里实施停车新规→
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已在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规范提出,电动汽车泊位不少于10%,燃油车占电动车泊位,停车场可多收停车费。
北京最新出台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泊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
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设置电动汽车泊位,少于10个停车位的小型停车场按照不少于1个专用泊位的原则划定电动汽车专用泊位。
停车场对于占用电动汽车普通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