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8]物业自设“ 曝光台 ”,小心尺度!
物业自设“ 曝光台 ”,小心尺度!
住宅小区不文明现象广泛存在,在一些问题上,物业企业治理起来也是老大难,比如遛狗不拴绳、生活垃圾不定时定点投放、电动车进入楼道充电、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针对这些屡教不改的不文明甚至违法违规现象,物业企业绞尽脑汁想办法,比如单元门厅张贴宣传海报、小区四处挂起宣传横幅、业主群积极普法...
可能仅仅靠着单一宣传收效甚微,一些物业企业想出了“好办法”——在小区公共场所及业主微信群设立“曝光台”,将不文明行为人以照片、视频等方式在小区内部曝光,以起到警示作用。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那么,在不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基础上,如何掌握好“曝光台”的尺度问题呢?
1、首先要明确“曝光台”曝光的行为人的确存在违法违规或影响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
2、应该对曝光信息中的人物信息及肖像做适当处理,最大限度避免对他人人身权利构成侵权。
3、曝光传播范围不能扩大化,应仅限于本小区业主群体范围内。
4、“曝光台”不得滥用,针对业主不文明或违规行为,物业企业首先应做到及时制止、有效沟通。
当然,一些物业企业自设“曝光台”,最终目的不在于曝光,而在于警示。
整治小区不文明现象,不仅是物业企业的责任,也是每个业主应该达成的共识。
如今,很多的业主志愿者都会参与到小区管理工作中来,比如一些退休的业主,更是自主组建“监督小组”,带着鲜艳的红臂章在小区巡逻,看见不文明现象及时劝阻,为创建文明和谐的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