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5]买的房子闲置了三年,物业费也交了三年,这钱花得冤不冤?民法典为您解答!
买的房子闲置了三年,物业费也交了三年,这钱花得冤不冤?民法典为您解答!
买了房子,未装修未入住,连续三年交了足额物业费,这钱花得冤不冤?
一起来看民法典的规定!
案例一
“我于2018年购买了一套房子,购买后连续三年足额交了物业费。没有入住未装修的房子,是否应该足额交物业费?”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你虽然未入住未装修的房屋,但也应当足额交纳物业费。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作了相关规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即使你未入住未装修房屋,你也不能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拒不支付物业费。故你连续三年足额缴纳物业费的做法合理合法。
案例二
“我在公司上班期间,驾驶公司的车外出送货发生了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住院了。事故中,我负全责,已在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后来,因为工资问题辞职了,对方的赔偿,应该是我还是公司?”
根据描述,你在上班期间因驾驶公司的车外出送货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伤,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用人单位即你的公司对外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根据你的描述,你在公司上班期间,驾驶公司的车出去送货,发生了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住院,那么你属于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伤的情形。此时,应由公司对外承担侵权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若能够证明你在本起事故中存在重大过失,那么公司可以向你追偿。
案例三
“小区内建了一个游泳池,对外承包后,每天下午4点到晚上9点噪音很大,多次找物业都没得到解决,是否可以要求拆除?游泳池的收益是否归业主所有?”
游泳池的收益归业主所有,业主在经过法定程序后有权要求拆除游泳池。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内建设的游泳池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或者其他管理人将泳池对外承包后获得的收入,在扣除维护游泳池、经营游泳池的成本后,应归业主所有。
关于是否有权拆除的问题,首先物业公司有义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业主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稳定,因此物业公司应当解决业主在居住中存在的问题。第二,游泳池属于法律规定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根据民法典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只要经过前述法定程序,业主有权要求拆除游泳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