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5]石家庄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延长有效期的通知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延长有效期的通知
石发改经费〔2022〕339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住建局,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鉴于《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石发改经费【2017】557号)文件实施5年有效期已满,经研究决定在新的调整政策文件出台前,现将该文件有效期顺延,顺延至新文件出台前。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