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4]
禁止理财!加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四部门发文
禁止理财!加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四部门发文
今后,住宅维修资金可以存定期或买国债来提升存储利率。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维修资金划转后使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加强对划转后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划转后维修资金除可以办理定期存款或购买一级市场国债外,禁止其他任何形式的理财或投资,并需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依法合规支取使用。
维修资金划转后的业主委员会出现合并、分立或者撤销情况时,应及时凭借相关证明到开户银行办理账户的开立、变更或者撤销手续,以确保日后维修资金的正常支取使用。
维修资金划转后的业主委员会出现不能履职等情形影响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或业主委员会主动提出申请的,街道(乡镇)应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共同决定委托居委会、业委会或物管会将维修资金余额交存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季度一次与开户银行核对维修资金账目,并将维修资金账目向全体业主公布,业主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业主委员会还应协助提供业主对其分户账中维修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
区住建委(房管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会同属地街道(乡镇)建立有关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对划转后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联合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开户银行不得违规为业委会办理违反国家及本市政策规定的维修资金使用支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资金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专维资金开户银行的考核测评,涉及违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通知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业委会和开户银行对划转维修资金账户的管理职责,搭建区住建房管部门、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属地街道(乡镇)的联合监管平台,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