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3]
出租屋点香薰蜡烛引发火灾,公共财物损失谁来赔?
出租屋点香薰蜡烛引发火灾,公共财物损失谁来赔?
文/翟珺、冯雪琪
租客在出租屋点香薰蜡烛,却不慎引发火灾波及邻里,10余万损失谁来赔?赔多少?租客、房东、物业公司各执一词物业公司最终诉至法院——
案情回顾
租客王女士在出租屋内点香薰蜡烛,不慎引燃布艺沙发酿成火灾,火灾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波及公共区域,造成公共过道地砖、墙面、吊顶以及电梯、门禁系统等损坏,为尽快恢复生活秩序,物业公司先行垫款对公共区域设施进行修复,事后物业公司迟迟未收到赔偿款,遂将租客王女士与房东吴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租客赔偿垫付的13万余元费用,房东承担连带责任。
租客王女士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延误火灾救援,导致损失扩大,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且物业公司主张金额缺乏充分证据,部分修复费用超出市场价格,因此仅认可承担70%-80%的责任,物业公司应自行承担20%-30%的责任。
房东吴先生认为,消防救援部门已认定火灾系租客引发,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租客王女士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失火楼层公共区域受损,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依据消防救援部门确定的损害金额,判令王女士向物业公司赔偿10万元,王女士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在责任划分方面,火灾系王女士过失引发,故王女士应当承担责任,吴先生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从消防救援部门的救援情况来看,不存在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当,导致损害扩大的情况,故王女士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并无依据,在损失金额认定方面,物业公司提供的证据与本案真实情况不相符,如修理费发票中包含与火灾不具有直接关联性的损失等,对此类损失法院不予认可,一审法院依据消防部门确定的损害金额,认定物业公司实际损失并无不当,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心语
一、赔偿责任的认定以过错为依据
1. 本案租客为何需担责?
本案中,王女士使用香薰蜡烛时,未能做到远离易燃物,在着火后也没能及时采取措施灭火。因此,王女士对房屋内部以及公共区域的财产损失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本案房东为何无需担责?
对于吴先生而言,其作为房东并非造成火灾发生的直接行为人,且对王女士的行为也无监管义务,故本案中其不应当承担责任。当然,如果火灾的发生,与房东未提供安全的住房具有因果关系,如房屋存在线路老化、房东疏于管理维护等情况,则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本案物业公司为何无需担责?
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其对小区公共区域负有管理职责。现实中,许多小区存在楼道内随意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等情况,若因此造成损失扩大或阻碍救援的情况,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从消防救援部门的救援情况来看,消防车从到场到出水,时间间隔较短,救援未受影响,不存在损失扩大或阻碍救援的情形,因此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财产损失的认定以证据为基础
本案中,物业公司称火灾造成失火楼层公共过道地砖、墙面砖、过道门、过道吊顶、电梯、门禁系统等区域损坏,为此支付修复费用共计13万余元。能够佐证火灾财产损失的证据有两个来源:一类是物业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火灾直接损失申报统计表》《火灾公共区域修复清单》《工程合同》等;另一类是消防部门统计的损失。
法院经过对上述证据的分析认定,认为维修清单中的部分损失未实际发生,《工程合同》也系事后补签,王女士的异议有合理性,所以对于物业公司主张的财产损失不能全部认定;而消防部门对火灾发生后申报损失进行了及时统计并确认,认定的损失金额10万元更贴近实际损失。
三、易燃物品要小心,用火安全勿大意
当下,许多人喜欢点上一盏香薰蜡烛窝在沙发上或被窝里追剧,享受视觉、嗅觉的双重享受。但香薰蜡烛作为明火,具有一定的失火风险。生活中,除了香薰蜡烛以外,花露水、啫喱膏、驱蚊水等常见物品,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引发火灾。在此提醒大家:
1. 树牢安全意识,若家中引火物较多,可安装烟雾报警装置,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 损害发生后,要有及时保存证据的意识,认真申报损失并提供相应证据,从而真实还原自己的损失,保障合法权益。
3. 任何灾害发生的背后一定包含了容易被忽略的小问题,要常怀警戒之心,及时发现和清除身边的隐患,将灾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代表点评
孙 晔: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现任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浦东新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人开始追求生活品质,各式各样的家居日用品随之出现。但在享受愉悦的同时,也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如果不加以足够重视,一时的“小疏忽”也可能引发波及多方的“大麻烦”。
在这起案件中,租客就因使用香薰蜡烛不慎引发火灾,造成了公共区域的损毁,从而引发了与房东、物业公司三方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法院最终认定,由于火灾是因租客的过失引发,因此租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作为房东和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法官释法说理有据,值得同类纠纷予以借鉴。
火灾不仅给自己与房东造成了经济损失,还损害了周边住户的公共利益。一时疏忽引发的苦果,绝不是一句“大意了”就可以抵消的。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各行各业的生产中,都应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最大限度预防事故发生,携手共筑平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