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3]
法院不支持因邻居私搭违建拒交物业费
法院不支持因邻居私搭违建拒交物业费
沙溪镇世纪新城的丁先生和陈女士从2012年开始就过得很不舒心。由于邻居邓先生在双方相邻的公共平台安装铁栏围了起来并进行了其他改建,丁先生和陈女士向物管公司投诉,后不得不起诉到法院。邓先生虽然最后拆除了违规建筑,但丁先生和陈女士因拒绝交纳物管费,被物管公司告上了法庭。
邻居违建起纠纷
业主起诉维权
业主因邻居私搭违建拒交物业费案例分析 丁先生和陈女士在沙溪镇世纪新城的房子与邓先生相邻,两房之间有一公共平台相连。邓先生相连接的平台安装铁制栏杆将公共平台围住,并在外墙安装燃气箱。
后来,在物管公司的干涉下,邓先生主动将违规加建物拆除,并口头承诺不再占用。但随后,他又不顾物管公司的阻止,再次违规加建并拒不拆除。2013年1月,丁先生和陈女士起诉到法院。
2014年1月,市第一法院一审判令邓先生限期拆除违规建筑。但是,这一判决生效后,邓先生没有履行该判决。2014年7月15日,丁先生和陈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邓先生拆除了围栏,双方房屋相邻的公共平台已恢复原状。
但是,丁先生和陈女士又被物管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他们从2013年12月开始拖欠物管费。
业主质疑物管服务拒交费
是否有理?
丁先生和陈女士认为,物管公司没有履行职责,致使小区的很多共有部分被各业主违法占用,物管公司不但没有规范好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行为,反而放纵非法占用共有部分的行为。
“物管公司允许相邻业主签订协议书,在较大的公共平台搭建违章建筑和构筑物,将共有部分私有化,导致小区秩序混乱,小区内出现大量违规违章建筑。”丁先生和陈女士在法庭上说。
物管公司虽然向邓先生提出拆除违章建筑的要求,却没有尽到阻止违章建筑搭建的职责,如阻止违规施工人员及材料工具进入小区、让违规业主停止违规行为等。
丁先生和陈女士还提出了反诉。“物管公司本应该通过诉讼方式拆除违章建筑,反而让我们打官司要求邻居拆除违章建筑,为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等,都是因物管公司造成的。”他们反诉向物管公司索赔5100元。
法院认定物管已尽责
业主终审败诉
物管公司则认为,他们在邓先生对公用露台进行违法装修一事曾进行积极的跟进,也通知过相关部门进行了干预,但邓先生都拒绝拆除。物管公司没有强制执法权,不能直接对邓先生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但整个过程都在劝导邓先生。
法院认为,邓先生占用与丁先生和陈女士相邻的公共平台这一纠纷,在物管公司的作为下,邓先生曾主动拆除了加建物品,邓先生再次加建后,物管公司也进行了阻止。因此,物管公司已尽必要的物业服务管理职责。法院一审判令丁先生和陈女士支付拖欠的物管费共计7000余元,两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