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5]上海:将完善物业服务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探索“蓄水”补充维修资金
上海:将完善物业服务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探索“蓄水”补充维修资金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获悉,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复函称,将全面解决维修资金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维修资金续筹难问题,上海市将探索多种形式建立“蓄水”机制,通过法定续筹、日常续筹和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逐步建立小区维修资金长效补充机制。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宣传指导,加大物业使用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力度:对未按照规定将公共收益纳入维修基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予以记分处理,记分情况与企业诚信和招投标管理挂钩;对未按照业主大会决定履行续筹维修资金义务,经行政部门送达整改通知书后仍不整改的业主,将其行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针对小区公共收益账目不透明、公布不及时,未按照规定比例纳入专项维修资金等情况,上海市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将公共收益按照要求的比例转入维修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