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30]市物协关于推荐评选《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优秀供应商名录》的通知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推荐评选《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优秀供应商名录》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为培育物业管理行业优质合作供应商,优化物业配套服务和产品供应结构,提高供应商服务水平和产品品质,促进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我市将开展《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优秀供应商名录》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践行工匠精神和供给侧改革,通过客观、公正的推选《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优秀供应商名录》,促进供应商的产品及服务实现质价相符、优质优价,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促进优胜劣汰,为广大业主选配安心产品,保障设施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助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和品质提升,业主安居乐业。
二、申请物业管理行业优秀供应商基本条件
申请列入名录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能稳定提供高品质或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良好;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及时开具所需票据;
(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三年内无违法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自愿接受协会的监督。
三、申请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5日之前
四、供应商分类
(一)物业设施设备及零配件供应商
包括电梯及其零配件、供配电(强电)设备及其零配件、弱电设备及其零配件、消防设备及其零配件、给水设备及其零配件、排水设备及其零配件、照明设备及其零配件、供暖设备及其零配件、保安设备及其零配件、保洁设备及其零配件、绿化设备及其零配件、交通设备及其零配件等;
(二)物业单项服务提供商
包括保安、保洁、绿化、电梯维保、软件供应商等;
(三)物料及耗材供应商
(四)广告运营商
(五)社区资源运营服务商
包括社区净水设备、售卖机、配送柜等;社区地推、宣传、展览、销售、路演等;为居民提供中介、家政、旅游、金融、装修等服务;
(六)其他。
五、评选程序
通过物业企业推荐、供应商自荐和专家、企业用户投票等方式,推选出品质、价格、服务等方面综合水平高,竞争力强的优秀物业服务供应商,予以发布。
(一)推荐与自荐
1、物业服务企业推荐
(1)石家庄市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推荐符合入选条件的供应商,每个类目可以推荐2-3个企业。
(2)物业企业推荐的供应商,其服务或产品应当经过本企业使用验证,产品可靠,品质良好,推荐单位对此应以书面形式承诺。
(3)推荐时应当同时提供被推荐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填写《优秀供应商推荐表》(见附件1)一份,递交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jzwygys@163.com。
2、供应商自荐
符合入选条件的供应商可以自荐。
自荐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介绍,获奖情况,服务业绩;
(3)提供产品或服务说明,产品优势,采用或通过的标准;
(4)《优秀供应商自荐表》;
(5)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资料按上述顺序,A4纸格式装订一份,递交协会秘书处。要求字迹清晰,页面整洁,格式统一,同时将《优秀供应商自荐表》电子版发送至sjzwygys@163.com。
(二)评 选
1、初 选
协会从推荐的符合条件的候选供应商中,初选各分类排名前5名的供应商,提交评审委员会,进入下一步评选。
2、评 审
(1)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并组建专家评审组、企业用户评审组。
专家评审组由石家庄市物业管理专家库全体成员组成;企业用户评审组由评审委员会遴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组成。
(2)经初选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分别提交专家评审组、企业用户评审组两个评审组。
(3)两组评委以实名投票的形式,各自独立进行评价、打分,并分别提出推荐的优秀供应商候选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
3、审 定
(1)评审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组推荐候选名单、企业用户评审组推荐候选名单进行综合评估。
(2)评审委员会审定后产生首批《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优秀供应商名录》。
(三)公 示
对审定的首批《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优秀供应商名录》企业,市物协将通过《石家庄物业管理》期刊、石家庄物业管理网、石家庄物业管理公众号等方式予以发布和公示,并建立信息数据库,开展宣传活动,推荐物业企业优先选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 婧、陶 蕊
联系电话:0311-86070604、13315157598
地 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3号市住建集团院内A座710室
附件1:《优秀供应商推荐表》
附件2:《优秀供应商自荐表》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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