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8]
市物协关于开展2017年度物业管理工作总结 及评先工作的通知
附件1
“省会知名品牌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标准
一、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开展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0%以上。
二、 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为促进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 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组织机构健全,服务标准、体系与各项规章制度完善。
四、 物业服务企业经理、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五、 公平参与竞争,维护物业行业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正当行为和恶性竞争。
六、 物业管理项目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项目管理方案完善,服务内容、标准及各项权利、义务得到有效落实。
七、 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文明用语、工作程序、服务行为规范,员工着装整齐,佩戴标志,态度和蔼,热情周到,业主投诉率1%以下。
八、 物业服务收费合理、公开、质价相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物业公共收益收支定期公布。
九、 具备达到省级以上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或相应标准的物业管理项目。
十、 创新发展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和增值服务,探索互联网新技术应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附件2
“物业服务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一、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开展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85%以上。
二、 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做出突出贡献。
三、 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组织机构健全,服务标准、体系与各项规章制度完善。
四、 物业服务企业经理、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五、 公平参与竞争,维护物业行业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正当行为和恶性竞争。
六、 物业管理项目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项目管理方案完善,服务内容、标准及各项权利、义务得到有效落实。
七、 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文明用语、工作程序、服务行为规范,员工着装整齐,佩戴标志,态度和蔼,热情周到,业主投诉率2%以下。
八、 物业服务收费合理、公开、质价相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物业公共收益收支定期公布。
九、 具备达到市级以上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或相应标准的物业管理项目。
十、 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附件3
“物业服务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一、 热爱物业管理行业,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物业经营服务活动。
二、 积极参加行业开展的各项活动,支持协会工作,为协会建设出力献策。
三、 取得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
四、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精神,服务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
五、 文明服务,行为规范,态度和蔼、热情周到,业主满意度高。
附件4
二〇一七年度物业服务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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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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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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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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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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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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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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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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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主要事迹认真填写、字迹清楚。2、请用钢笔、中性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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