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0]南京租房新规:新增房屋交割清单、每间最多住两人
南京租房新规:新增房屋交割清单、每间最多住两人
近日,南京市房产局发布了新版南京租房合同,规定人均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最多住两人,房东不得随意涨租金。
房屋租赁新规涵盖近年来租房市场主要矛盾
新版《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分为“自行交易”和“经纪机构”两个版本,增加了20多个条款,分别对登记备案、房屋权属状况、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等各方面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和提示,其中有5条新规很抢眼:
1、租赁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不得提高租金标准;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内。
2、租赁用途为居住的房屋,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根据此前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原则上,出租房间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人数不得超过两人。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制造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
4、专门设立了“登记备案”条款,明确了租赁登记备案责任人。自行交易的,由双方约定具体申请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通过经纪机构交易的,由租赁双方共同委托经纪机构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5、新增了“房屋交割清单”附件,建议在房屋交验时对房屋附属家具、电器及其他设备设施、装修、相关费用等情况逐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