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03]《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新建住宅设四层以上应设电梯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新建住宅设四层以上应设电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就《住宅项目规范》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征求意见。根据新规,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新规还提高了住宅设置电梯的要求,由原七层及以上或超过
《规范》中拟规定,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户内和公共部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应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排水、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及厨卫基本设施应安装到位;供水、供电、燃气、道路、绿地、停车位、垃圾及污水处理等规划配套设施应具备使用条件;消防设施应完好,消防通道应畅通。
《住宅项目规范》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住建部表示,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应更多地考虑老年人使用的方便和普通居民的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