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北京《住宅设计规范》征求意见,新建住宅够四层就得装电梯
北京《住宅设计规范》征求意见
新建住宅够四层就得装电梯
10月21日,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公布了地方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345个条款破解居住“痛点”
京版《规范》从解决居民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在国家版《规范》基础上,根据北京实际情况,共编制了345个条款,其中200多个条款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比如排水问题,根据工程实例进行多种方式的比较后,通过实验和回访使用等多种途径,最终推荐采用卫生间同层排水方式。对于二次装修浪费问题,通过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方式解决,避免交房后装修造成的二次拆改、建筑材料的浪费、敲墙挖洞的结构安全问题……
住宅层高不低于2.8米
在国家标准《规范》中,对居住空间的层高提升了标准,要求住宅层高不小于2.8米,保证室内净高不低于2.5米。从居住安全、标准统一等多方面因素考虑,京版《规范》将阳台栏杆高度统一设置为1.1米,并保证其完全牢固。此外,在京版《规范》中,还提高了居住空间窗地面积比和采光系数的指标要求。“对于这一点,我们是经过严密测算的。”负责这方面标准编制的专家解释,“根据当前正在修编的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外窗的保温性能指标将大幅提升。因此,适度提高窗地面积比指标要求,仍可保证冬季室内保温及采暖的节能要求。”
适老化设计延长住宅生命周期
京版《规范》中规定,电梯的设置由原来的七层及七层以上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设置电梯,调整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适老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设置电梯,京版《规范》中还有设置紧急呼叫装置、安装扶手以及无障碍设施的一系列内容。比如提高了套内通道及门洞宽度的大小要求,保证套内无障碍通行宽度;公共门厅设置了轮椅回转空间;加强各项预防性防护措施,如住宅内卫生间、卧室等预留安装扶手和紧急呼叫装置的条件,保障行动不便人群日常生活的安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