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1]创新服务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创新服务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确保资金安全,物业处会同财审处于12月10至24日对2012年使用维修资金的45家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2012年度,共有45家单位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累计申请支取金额6506073.1元。针对本次检查结果,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讲。对维修资金使用单位做好维修资金政策宣讲和指导工作。
(二)加大维修资金的监管力度,做到事前审核,事中跟踪管理,事后回访监督,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改进,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管理。
(三)进一步优化申办流程,创新管理方法。计划2013年对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升级,努力实现或基本实现业主网上表决,资金直接付款至施工单位,引入第三方实施预算监督审核,切实保障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