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6]长安颐园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长安颐园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石家庄颐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安颐园项目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长安颐园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2、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北二环以北,解放大街以西,颐宏路以南,石家庄飞机工业公司以东。
3、项目简介:长安颐园项目总建筑面积216628.55㎡,其中有7栋住宅楼、1栋综合楼、幼儿园和地下车库等。高层住宅地上总建筑面积98601.09㎡,商业地上总建筑面积30873.61㎡,地下总建筑面积83095.07㎡,幼儿园1726.16㎡,公建配套面积共2332.62㎡。
4、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组织。
2、获得主管部门颁发叁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石家庄市物业主管部门资质核定检查,信用良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携带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 12 月 27 日至2017年 1 月 3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物业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9号石房大厦1219号房间);
业务咨询电话:0311-87024205。
公告发布网址:www.sjzfgj.gov.cn,www.sjzwy.com;
3、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016年 12 月 27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报名活动。代理人在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性别:
身份证号: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鉴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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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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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