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8]林常青:学习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筑牢安全防线
林常青:学习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筑牢安全防线
文/林常青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认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极端重要性,勇于担起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安全防线。
日前,应急管理部出台《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共6章51条,进一步充实了我国的消防法律体系。
《规定》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系统性规定,特别是从法律上明晰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民用建筑数量剧增,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75.6万幢高层民用建筑,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如2010年上海静安胶州路高层公寓“11.15”特别重大火灾、2017年天津河西区君谊大厦“12.1”重大火灾,都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惨痛。
值得一提的是,因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引发的火灾也时有发生。可见,出台一部全面规范和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十分必要。
《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结合《规定》,笔者认为,物业服务企业要想做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下五点工作必须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业主
使用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广泛宣传《规定》精神,开展普法教育,推动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落实业主、使用人消防安全责任。
只有广大业主和使用人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了,自觉保护好消防设施,自觉保障消防车通道顺畅,才能更好地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制定行业强制性
或指导性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根据《规定》内容,要进一步制定行业强制性或指导性标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标准,包括:
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组织机构、消防制度、消防宣传与演练、消防设施管理、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管理、消防巡查检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火灾报警与处置等。
大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人
及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
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各主管人员的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经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才能上岗。
因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
费用的收取、列支和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第九条、第三十三条的要求,业主和使用人应当承担消防服务费用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相关费用。
在物业服务收费中单列消防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开支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标准,特别要明确第三方消防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远程监控等服务所需费用来源和支出标准,详细界定日常消防设施设备故障排除、维护保养与消防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等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形和区别。
强化对高层建筑消防
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建设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公安派出所应将物业服务企业列入监督抽查范围,多深入项目巡查与检查,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业主、使用人无理阻挠、拒不配合等行为,要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等职责,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总的来说,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认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极端重要性,勇于担起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