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5]规范服务,转型升级 迎接物业管理行业的新起点----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规范服务,转型升级
迎接物业管理行业的新起点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会员、各位代表: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在市住房局、市民政局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坚持为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我市物业管理工作重点,团结广大会员单位,关注行业发展,引导产业升级,规范企业服务,积极维护物业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业形象,为行业争取健康发展的环境,较好的完成了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下面,我代表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充分发挥协会职能,突出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焦点、难点问题,维护物业行业整体利益,切实改善企业生存环境。
(一)重视企业不合理负担,迎难而上,推动物业企业代管供暖矛盾的解决。
1、重点关注物业企业运行热交换站大面积亏损,推动实现电价“商改居”,想方设法缓解物业企业压力。
长期以来,供热成了物业工作的难点、重点。物业企业代管换热站亏损、代收采暖费无报酬、小区内供热设施维修等突出问题,一直困扰着物业企业。多年来,协会坚持向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反应,书面报告、联名反应情况、与物业企业代表登门陈情,并多次直接选派代表与两大供热企业交涉。提出了扎实的数据和有说服力的调研报告,要求有关各方正视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经过不懈的努力,2011年底,物价部门将换热站电价由商业电价调整为居民电价,协会随即下发了《关于换热站供暖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通知》,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物业企业的困难。
同时,先后争取到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城区热源网建设的意见》,要求将小区物业管理的热交换站,全部无条件移交供热企业管理。今后新建小区,必须先移交热交换站方可实施供暖。
市物价局在石价〔2011〕160号《关于启动市区非居民供用热浮动价格的批复》中,对热交换站运行管理费作出了新的规定,明确高温水热交换站,应当本着合理补偿热交换站正常运营费用的原则,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补偿标准。
2012年,66家物业企业联署的《石家庄市物业服务企业关于物业企业代管热交换站等工作中突出矛盾的紧急事态汇报》,得到了主管部门、市政府主管市长、秘书长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作出批示。
2、提前介入,解决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过程中损害物业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11年9月,协会得到信息,根据市物价局、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规定,对非居民供热价格进行调整,蒸汽供暖的热交换站,物业企业与供热企业的结算价上调10%,而物业企业向非居民用户收取的采暖费则维持31元不变。这个一涨一不涨的规定明显不公平。协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六家企业代表多次赴物价、供热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深入沟通。并按照物价部门的要求,报送了十余个小区的实际运行数据。由于反应及时,有理有据,得到主管部门重视。10月,物价部门主动联系协会,组织物业企业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非居民供热的价格问题,并表示会尽快采取措施,及时处理。随后出台的《关于启动市区非居民供用热浮动价格的批复》中,修正了上一个通知的不合理规定,非居民蒸汽结算价格,上浮幅度从10%下调为5%,物业企业向非居民收取的采暖费,则每平米上调3.1元,将问题解决在采暖季开始之前。
3、原东方热电四厂供热区域进行热交换站改造,业主拒绝承担改造费用,有些地方主管部门提出物业企业出资改造的不合理要求。协会在帮助企业做好业主工作的同时,迅速起草报告向供热主管部门反馈,明确表示物业企业依法不可能承担相关费用,个别地方的做法可能导致社区不稳定的严重后果,得到了市领导的关注,促使问题在供暖之前得到了解决。
4、经由物价部门明确,供热部门向物业企业收取管损费是违规行为。部分企业反映,供热企业长期向物业企业额外加收管损费,少的加收3%,有的项目甚至高达10%。协会经查属实,遂将供热企业在价外额外加收3%-10%管损的违规作法,反映至市物价局价格处。并经价格处审查明确,管损已经包含在定价之内,不允许供热企业在政府确定的供热价格之外,再收取管损等不合理费用。
5、直接与华电、中电投两大央企交涉热交换站、代收代缴服务费问题,团结物业企业共同维护合法权益。
供热过程中的亏损与社会负面效应,已经成为物业企业当前最大的包袱之一。在实际运行操作中,给物业企业带来很大的潜在风险,物业企业难以承受。本着协商、沟通的态度,协会起草了致华电、中电投《关于合理补偿热交换站运行管理费及采暖费代收代缴服务费的函》。由协会与物业企业代表,赴华电、中电投两大供热企业总部,进行交涉,传达物业行业的态度。
协会在公函中,列举了目前的现状、矛盾和问题,明确指出:(1)物业企业代管热交换站大面积亏损的问题不容回避,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2)物业企业无偿代收代缴采暖费的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3)物业企业出人出力赔钱替供热企业做事,反而屡被媒体、业主责难的状况必须改变。
在此基础上,协会根据物业企业的集体诉求,依法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式:(1)供热企业接管小区热交换站,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2)对目前物业企业代管的热交换站,按物价局石价〔2011〕160号文件规定,双方协商、合理补偿,以实际成本为基础,公平确定运行管理费。(3)物业企业代收代缴采暖费的,支付合理报酬。不能要求物业企业垫付费用。
6、以扎实的调查数据,促请政府主管部门落实提前供暖补贴。
09—10采暖季石家庄遭遇暴雪,政府延长供暖期并承诺,提前供暖费用由财政支付。广大物业企业对政府的利民举措,积极支持配合。但是供暖结束之后,协会发现,物业企业延长供暖应该享受的财政补贴难以落实。协会于是选取10个小区进行测算,以一个十万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小区为样本,增加供暖12天时,物业企业垫付的水、电、工资的直接平均成本为29515元。协会起草《关于拨付2009—2010年度提前、延长供暖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垫付费用的报告》、《增加供暖期间热交换站毎日平均成本分析》、《增加供暖期间热交换站毎日成本明细表》,呈报有关政府部门。几经努力,物业行业的合理诉求得到了主管部门的肯定,从财政准备拨付供热企业的补贴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弥补物业企业的成本,费用由街道办受理申请和发放。部分延长供暖企业经过申请,拿到了应得的补贴。
(二)有力应对《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空置房20%收费条款引发的各种问题,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利。
该条款出台后,协会以多种形式进行了坚决的反对,并引起了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全国大量主流媒体的关注。最终,石家庄物业行业的努力得到了认同,《条例》增加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的内容,较好的保护了企业合法利益。在此基础上,协会下发了《关于<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第37条适用情况的说明》,帮助企业处理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同时,协会积极与媒体沟通,认真处理爆发式的业主投诉和企业咨询,耐心做好对业主的解释工作,多管齐下,有效减少了社会负面影响,减轻了企业压力。
13年,省人大出台《关于对地方性法规和立法工作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的实施方案》,征集对地方性法规“立、改、废”意见和建议。协会立即与省、市人大沟通,起草了《关于尽快修改〈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建议》,分别向省、市两级人大提出广大物业企业迫切希望修改《条例》的意见,得到了省、市人大的积极回应,空置房的不合理规定将列入立法计划,通过立法程序进行纠正。14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通知要求对《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修改提出理由,协会按照局的要求起草了《关于尽快对<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的建议》。
(三)推动住宅区供水二次加压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我市住宅区供水二次加压泵多年来一直实行商业电价,2011年,协会抓住企业在省物价网咨询的机会,积极协调省物价局和供电部门。协会提出,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冀价管〔2009〕96号文、石家庄市物价局 〔2008〕57号文《关于居民住宅楼等用电价格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市直接为小区居民服务的供水二次加压泵应当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供电部门接受了协会的意见。协会随即下发了《关于住宅区供水二次加压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通知》,为物业企业减少了能源成本。
(四)致函地税局等部门,协调解决代收代缴收据停用、物业企业代收暖气费发票等问题。
09年初,地税部门停止代收代缴收据的使用,导致物业企业收缴水电费无法正常进行。协会迅速与国、地税、水、电等部门协调,并向税务、水电部门阐明,代收代缴收据的停用,直接导致物业企业代收代缴水、电费工作陷入停顿的实际情况。同时,协会找到了相关法律依据,据理力争。最终税务部门确认,物业企业代收代缴水、电费,属于“代理”性质。物业企业可以手工开据服务业发票,注明代收费性质,无需缴纳营业税。
到了年底,物业企业又遇到了采暖费发票的问题。供热企业只给物业服务企业出具总发票,不给单个业主出具发票。同时还有很多地区税务部门,也不允许物业企业开具暖气费发票,或者要求物业企业开票后缴纳营业税。当时正值供暖准备工作最繁忙的时刻,物业企业工作压力非常大。而业主、媒体、税务部门纷纷将矛头指向物业公司,在报纸上连篇报道物业企业拒开发票,损害业主权益。而税务部门则在报纸上答复,对不开票的物业企业,业主可以向税务部门投诉。局面对物业企业非常不利,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协会首先向多家媒体发出声明,物业企业代收代缴暖气费是无偿的、非经营行为,要求媒体及时调整报道的角度。同时,立即与省、市地税部门联系,说明实际情况和意见。并起草了《关于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暖气费发票问题的报告》,致函地税局提出三条处理意见。最终,税务部门明确,允许物业企业开具代收代缴暖气费发票,无需缴纳营业税。
(五)筹备成立物业服务联盟,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召开社区商务调查研讨会,通过学习万科、绿城物业的经验,帮助我市物业企业实现多元化发展。探索把我市物业企业联合起来的形式,形成合力,扩大影响力,增加议价权,形成规模效应。推动我市物业企业在做好基础服务的前提下,学习和借鉴万科、绿城、彩生活等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组建联合服务平台,通过微信、APP等方式,推进资源整合,扩大经营项目、拓展服务内容、提升和转变盈利模式,为广大物业企业增加稳定的、可持续的收益。
(六)积极开展对新成立物业企业的业务指导。近年物业企业数量快速增加,协会对新会员,根据他们面临的实际情况,通过提供行之有效的入行指导,他们组织专家会诊,安排本市和外地优秀项目参观学习等方式,帮助新企业少走弯路,少出差子,快速成长。
(七)帮助企事业单位实施后勤部门改制。推进后勤管理式生活区实行社会化物业服务。
(八)组织参加河北省品牌节活动,卓达物业被评为“2014河北名片”。
协会接局文件指示,要求组织我市优秀物业企业参与由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等十单位联合举办的河北省品牌节活动。为促进我市物业行业品牌建设,协会认真组织评选。经企业自荐,协会与局物业处精选了8家有品牌、有实力的企业参评,并积极推介。最终,我市卓达物业荣获“2014河北名片”,徐青山同志被评为“河北品牌建设领军人物”。这次活动,提升了我市物业行业在全省名优品牌中的知名度,提升了物业企业品牌价值。
二、配合政府部门工作,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一)积极参与立法进程,前瞻性的保护行业利益,避免在政策层面出现有损物业企业的不利因素。
1、参与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分析,整理了长达18页的材料,提出了共计36条修改建议。对部分不符合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尤其是加重物业企业责任和负担的条款,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修改建议。其中“承接查验时限设置、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承接查验双方责任承担”等五项建议,被立法部门采纳。
2、参与《石家庄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协会以《物权法》和两级《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石家庄市物业行业在供热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十五条修改意见。
3、参与省物价局修订《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并对其中部分条款存在的问题,严肃表明行业态度。起草了《关于对《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过程中新设<经营收费服务证>的意见》,与局物业处专程赴省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反对新设《经营收费服务证》。最终,协会和物业处的意见得到了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的重视和采纳,避免了将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物业服务经营收费证”重新实施。同时,对该办法出台后,部分与建设部规定不符合,与物业管理市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不符合的条款,协会明确表达了不同意见,还将进一步努力争取早日修改。
(二)针对行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反映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主动发现企业遇到的困难,找准企业关心的问题,先后撰写并向市政府、市住房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地税局、市供热办等部门提交了《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调研报告》、《创新物业管理机制的调研报告》、《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专项调查》、《关于热交换站运行管理费、代收代缴服务费的调研报告》、《关于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暖气费发票问题的报告》、《居民小区换热站高温水供热运行费用调查报告》等12项专题调研报告。二是应对紧急情况,启动快速处理机制,进行专题调研。在原东方热电四厂供热区域陷入热交换站改造僵局之时,协会收到企业的反映,迅速核实情况,收集信息,整理数据,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交了《关于当前热交换站“汽改水”改造中存在问题的报告》,很快引起了市领导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这些调研成果,内容扎实、数据精确、分析科学合理,法律依据明确,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肯定,有助于各级主管部门对物业行业实施更加科学高效的管理。
(三)参与市委组织的物业专题调研,向市领导如实反应制约物业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先后在市委组织的调研中代表行业表达意见。协会如实报告了目前物业服务当中确实存在的人员素质、服务品质等问题,同时点明造成问题的原因。指出当前物业行业面临的收费低、用工难、社会责任大、受质疑多、受垄断企业压制等严峻的经营困局。以举实例,算实帐的形式,说明了10年没有调整过物业服务费标准,才是制约物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难以得到有效提升的关键因素。不能脱离企业生存这个基础,只谈提高服务标准、提高人员素质。否则,往往只能落在纸上,很难落到实处。在市委董志明副秘书长对我市物业工作进行调研时,协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矛盾,把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向市领导进行面对面的反应。提出“两个倒挂,两个误区,一个错位”等五大矛盾,是制约物业行业提升品质,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同时,协会还梳理了行业目前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起草了《关于物业管理当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汇报》,向市委政研室进行了书面报告,力争把行业的困难,反馈到市委领导手中。一是争取扭转在领导心目中对物业行业的认识,二是争取利用这个机会,使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推动。
(四)迎接国家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调研协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14年,国家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杰秀一行,在省民政厅党组成员许祯科、市民政局副局长于振校等同志陪同下,在卓达玫瑰园小区调研协会在社区工作中如何发挥作用等社区建设情况。协会汇报了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和谐社区建设情况。卓达物业介绍了他们在社区建设中如社区养老、志愿者服务等一些好的做法,王杰秀在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调研后,对石家庄市物业行业和企业的社区建设成绩表示肯定,对养老、管小等具体做法和社区良好的制度和设施配套,表示高度赞赏。
(五)配合局物业处组织开展项目创优、政策巡讲、标准化培训等工作。在市住房局的统一部署下,配合局物业处开展各项工作。分批对区县物业主管部门、物业项目负责人共1000多人进行了政策培训、宣讲和项目观摩。根据年度物业服务标准化检查工作的结果,按照局物业处的要求,组织专家对53家未达标企业进行了专项培训。根据局物业处创优工作安排,举办全市物业管理项目创优培训会议, 对创优企业和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共130余人进行专项培训和省市优项目参观。组织全市一、二级资质企业和创优企业共71个单位的负责人和项目经理228人,参加局物业处举办的物业管理行业提升与发展经验交流会等。
(六)配合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与市公安局举办2次保安培训,与市物价局举办5次物业企业收费员培训。既落实了主管部门的规定,又为企业争取了好的政策,帮助企业少花钱,多办事。
三、高度关注行业生存环境,物业费标准调整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物业服务费调整难,已经是全国物业行业面临的共同问题。经住建部、中物协多年争取,年初国家发改委发文,对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在国家层面,对物业费回归市场规律的肯定。对我市而言,承接之前物业费调整工作的进程,结合当前新规,对前期物业费指导价的制定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推进之中,在市住房局、市物价局领导的关注下,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
协会推动物业费调整工作,始自5年前。期间行业、企业、主管部门所做努力,不可胜数。协会组织起草的新《石家庄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草案)》三次启动,六易其稿;先后组织了两次成本测算,其中一次协会甚至已将数据报送当时的市物价局成本队;按物价部门要求完成了“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调研;提交政府、人大、物价、房管等部门的种类请示、报告超过20件。几年来,协会和物业处通过在各个部门、各种场合不断宣传,不懈沟通,举事实、讲道理,争取理解,争取同情,争取支持,当前各级政府主管、媒体逐步认识和理解了调整物业费的必要性,不仅对物业公司有好处,也是一件有益于业主的实事。今年,物业费调整工作已经引起了市领导的重视,在住房局的推动下,在物价部门的支持下,物业费调整工作也进入了新的轨道。
14年,调价工作有序进行,进展显著。王亮市长、李雪荣副市长就启动我市住宅区物业服务费调整工作作出批示。协会与市物价局、住房局赴山东、河南考察物业费调整和成本监审工作。协会提交《关于调整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的报告》,经市住房局、物价局报请市政府,目前市物价局已将《政府定价监审转送书》批转市成本局。市成本局已经进入成本监审阶段,并向协会发出了《成本监审报送资料通知书》。协会和局物业处将结合当前形势,抓紧推进前期物业费标准出台。
四、落实中物协部署,组织和参加全国行业百强评选等大型活动。
(一)组织我市物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百强评选,获得全省第一的荣誉。由于准备扎实、组织严谨、材料充分、先行在石家庄物业管理网公示等,我市推荐申报的单位和人员,我市两家企业名列全国百强,也是全省仅有的两家百强企业;三家企业获得行业贡献奖(全省共5家);15人获得全国资深物业企业经理人称号(全省共21人);同时,市物协也被评为全国优秀物业管理协会。
(二)与《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等单位联合组织2013、2014年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摄影大赛。按照中物协的部署,市物协作为共同主办单位,积极组织我市物业企业参与这项展示物业行业精神风貌的大赛。企业、员工、业主共同参与,时间长、跨度大,影响大,征集体现物业服务、社区活动、品牌企业、员工风貌、等不同主题的作品,参与全国评选、表彰。我市卓达、恒辉、高新物业等优秀企业先后获奖。
五、积极稳妥的开展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为我市首批注册物业管理师举行颁证仪式。
按照省建设厅的部署,协会受局物业处的委托开展我市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注册是一项要求非常高的工作,任何一点瑕疵都会导致省、部注册机构退件。协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首先制定了一套完整严密的工作流程,确保注册信息准确,申报程序流畅。其次建立执业人员信息档案制度,为开展执业行为自律和继续教育做好基础工作。三是出台配套文件,帮助企业处理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申请人员逐项进行辅导,全力帮助他们正确办理申报工作。目前,陆续受理注册申请七批160件。
14年4月,李世民同志等72人,通过住建部的审批,成为我市首批注册物业师。协会为他们举办了首批注册物业师颁证仪式,鼓励更多人加入,让物业管理师制度成为行业提升的新动力。
六、创新物业纠纷调处机制,与市仲裁委合作设立物业服务纠纷仲裁中心,尝试新的社区物业服务纠纷解决模式。为方便企业和业主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缓解社区矛盾,帮助各级政府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协会在2010年与市仲裁委合作,在市物协设立物业服务纠纷仲裁中心。仲裁机制具有周期短、费用低、后遗症少、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不可上诉、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的优点,对物业企业和业主都是一件好事,目前已经办理和解、调解、转仲裁案件200多件。经协会推荐,徐凤岭等4名同志于2012年底被选聘为仲裁员,这是我市物业首次有了自己的仲裁员,将有效提高仲裁和调解的效率。期间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物业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仲裁条款难以适用。协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与市仲裁委密切合作,不断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企业遇到相关问题,也可以直接到协会寻求帮助。
同时,考虑到化解纠纷的即时性和工作重心前移,协会试行了“物业专家社区调解组”模式,这是一种新的社区物业服务纠纷现场解决办法,在小区发生物业相关的纠纷时,可以向协会申请,组织3-5人的物业专家,作为权威的第三方面对面帮助企业和业主,指导和调解比较突出的物业服务纠纷。
七、加强与媒体合作,积极参与公众活动,化解负面新闻,树立行业正面形象,争取良好发展环境。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协调,遇到问题不怕事,不推事,积极出面,每年数十次接受媒体的咨询、采访,公平公正、有理有据的表达行业的观点,避免一边倒新闻。与市电台、电视台等单位合作,通过做节目、搞活动等多种方式,树立物业管理行业的正面形象,增强与业主之间的理解与互信。想方设法让业主、媒体、社会各方了解到物业行业的贡献,承担的众多公益事务,履行的大量社会责任,逐步改变社会上对物业企业的偏见,提升物业行业的公众评价。
遇到错误报道,勇于站出来维护行业利益。在空置房物业费、供暖、暖气费发票等比较集中和突出的焦点问题上,协会全力做好媒体工作,有效避免了负面新闻集中爆发。当不合理的新闻报道出现时,协会一贯坚定的表明行业态度,依法维护企业的权益,维护行业的形象。如09年暴雪,燕赵晚报新闻称“暖气不热都是物业的事”,而事实的真相是裕华热电热源有问题。不负责任的新闻报道造成很多业主找物业企业的麻烦。协会立即向燕赵晚报总编办进行交涉,避免了负面影响的扩大。随后,裕华热电在媒体上就暖气不热公开道歉。12年,《燕赵都市报》在供热专栏中,刊登了供热企业发言人关于物业企业的错误言论。协会立即与《燕赵都市报》总编室、新闻部主任进行交涉,引起报方重视。随后又组织专家与报社座谈,得到了报社的理解和认可,表示将以合适方式将物业行业的意见表达在公众面前。
(一)与市人民广播电台著名品牌栏目882频道“行风热线”合作,开展“行风进社区”系列活动。先后举办了“安全防范社区行”、“供热社区行”、“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阳光教育专题”等。
(二)与市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开展“绿动石家庄”活动。走进社区,通过征集志愿者、社区植树等方式,在盛世长安、凤凰城等三十多个小区建设绿色社区。
(三)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展“社区公益行”16场进社区系列活动。配合省会“彩色周末”惠民工程,协会与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等省会媒体以及多家文化演出单位合作,在社区内开展宣传、演出、公益捐助等系列公益活动,倡导和谐、向上、阳光、公益精神。
(四)积极参与媒体活动,宣传物业行业作为、作用,展示行业形象。河北电视台“阳光访谈”、石家庄电视台“省会房产报道”、“调和”、河北新闻网“民生网谈”、河北日报“建设幸福石家庄”等栏目的新闻合作或专栏、专家访谈,关注物业焦点、热点问题,从积极、正面的角度,把各种场合变成物业宣讲平台。
八、踏实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保证依法持证上岗,培养专业骨干队伍,为行业发展储备人才。努力把全国优秀职业教育资源引进石家庄,给本地从业人员创造学习机会,有效减轻了企业派员赴外地学习的人力和资金压力。有效的提升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育了一支物业行业骨干队伍。
(一)做好注册物业管理师培训和发证工作。2010首考以来,共举办5期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培训。我市共有489人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人数和比例都位于全省第一。
(二)举办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培训,开展行业岗位和职业教育。协会与局物业处会同城建培训中心,严格按照建设部编制的教材,由住建部资深专家授课授课,举办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培训8期。
(三)举办大量免费的公益培训。包括:2次《物权法》培训、《侵权责任法》培训、8次《物业管理条例》培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培训、3次《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章和实务培训、2次社区安全防范和消防管理公益培训,物业企业和员工超过8000人次受益。
(四)承办全省唯一一次“全国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专业岗位培训”。设施设备管理,是关系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物业企业做好管理、规避风险的重要工作。为缓解工程技术人员缺乏,提高承接查验和设施设备的管控和操作水平,经中物协批准,协会承办了河北省首次“全国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师资培训班”。培训授课老师均为全国知名专家、中物协设施设备技术委员会委员,内容针对强电、弱电、消防、电梯等重要设施设备,讲授了大量查验和操作经验,技术水平高、实用性突出。中物协副会长徐俊达专程赴石出席开班仪式,全市共有297人参加培训。
(五)承办全省首次中物协“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培训班”。这是中物协面向全国重点开展的项目经理培训,已经在全国举办40多期,效果显著。通过沙盘推演模式、全面导入实操项目专业模块,全国专家一对一指导,现场点评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培养企业急需的实用型物业项目经理。
(六)举办“戴德梁行物业大讲堂”大型系列公益培训。经过长达半年的酝酿,协会正式引入香港戴德梁行为我市物业企业举办系列公益培训。协会与戴德梁行精心安排课程,精选培训内容,培训计划为期7期,每期一天全天6个课时,师资力量由戴德梁行选派优秀物业管理专家,组建师资队伍赴石授课。目前培训已经在北方大厦举办两期,共有900多人受益。
(七)开展举办石家庄市物业项目经理考试,建立物业从业人员信息系统的准备工作。帮助物业企业实现人员持证上岗,建设合格从业人员的队伍,在全市建立物业从业人员信息综合服务体系。
(八)与河北城建学校采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方式,开办物业管理专业学历教育。解决了部分从业人员学历水平较低的问题。
九、不断加强《石家庄物业管理》杂志、石家庄物业管理网的功能和实用性,贴近行业和企业需要,助推企业发展、人才培育,塑造行业形象。
(一)创新办会刊、办网站思路,丰富会刊和网站的内容,做好会刊与网站的衔接与互通。充分发挥会刊和网站的功能,注重实用性,增强时效性,突出专业性,从研判行业新政、关注重大事件和行业发展新动向、传播物业知识、分析操作案例、表彰先进事迹、推广实践经验等多角度出发,打造精品栏目,把会刊和网站办的更贴近企业的需求。实现行业资源共享,展示优秀企业形象,树立行业正面形象,成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与社会沟通的渠道和门户。
(二)软硬件升级改造,把会刊办的更精、更准、更丰富、更实用。一方面注重内容前瞻与实用相结合,侧重企业发展和实务,注重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引导,企业反馈《石家庄物业管理》可以拿去直接当教材做员工培训,实现了做实事的办刊思路。另一方面注重了裁量的丰富,几年来会刊实现了二次改版,五次增容。印张增加了100%,印数增加了85%,文章容量增加了91%。力争让看到《石家庄物业管理》的人,感觉到开卷有益,言之有物,学之有用。
(三)扩大会刊发行对象,增强辐射面和影响力,把物业行业和优秀企业的品牌和形象推出去。坚持向各个政府部门、全市上百家房地产企业、部分媒体定期配送。2014年,又实现了全市所有街道办等基层政府部门的全覆盖。
十、加强协会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被中物协评为优秀物业协会,获得河北省创先争优“优胜红旗单位”等荣誉。
(一)在全省创先争优活动中,为物业行业争得荣誉。市物协以踏实工作,勤奋做事,全心全意做事业的实干精神,获得了上级部门和广大物业企业的支持,荣获河北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优胜红旗单位称号,是全省物业管理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民政部副部长姜力,省委副书记付志方等领导为获奖单位颁奖。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举办的“物业管理改革发展三十年”活动中,被评为优秀物业协会。在第二次全省创先争优活动中,荣获河北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同样是全省物业管理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二)服务会员单位。长期坚持开展政策法规咨询、业务指导、帮办服务,从资质办理、企业改制、政策法规、组织专家会诊、协调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实务操作、市内外参观学习、调解物业纠纷等方面入手,先后为会员单位提供各种帮助、服务2800余件。
(三)服务广大业主,加深行业与业主的联系和理解。答疑解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协调、化解社区物业矛盾纠纷,帮助业委会、居委会、街道办合理合法开展工作,搭建一道社区防火墙。向社会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深入社区调解和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投诉2200多件次。促进业主进一步了解物业行业,支持物业行业。
(四)隆重举办协会成立十周年纪念活动,总结发展经验,展示行业精神。2010年,协会成立十周年,为了见证行业的成长与发展,宏扬行业的责任与精神,协会隆重举办了“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十周年暨物业行业发展论坛”。论坛主题确定为“物业服务,让城市更美好”。向各界展示物业行业对社会的责任与贡献,改善行业的社会形象与公众评价,为全面提升行业的社会地位,争取社会基础。原建设部总经济师、房地产业司司长,时任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同志,百忙之中来到石家庄,对协会十周年表示祝贺。并在会上发表了能够为石家庄乃至全国的物业管理行业开辟新思路、指引新方向、打造新模式的重要讲话。
(五)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坚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不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财务开支管理,坚持做到帐目清楚、准确完整。克服通胀压力,开支上精打细算,确保会费用之有道,工作正常开展。提升秘书处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组织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更好的为广大会员服务。
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承接物业费调整工作,扎实做好前期物业服务费定价工作。配合市住房局、物价局做好新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修改和物业服务成本监审工作。形成质价相符、与社平工资联动的物业费动态调整机制,全力争取相关政策在2015年内尽快出台。
(二)引导物业企业正确应对非保障房物业服务费市场化。目前社会对物业费放开,普遍存在担心和疑虑。在此前提下,协会将引导物业企业,有理有利有节的依法开展工作,不要做刺激业主的事,不要做影响行业形象的事,一定要争取业主的理解,互利共赢的开展工作。一要合理调价,不搞乱涨价、疯涨价;二要尊重业主权利,征求业主意见,不搞单方调价;三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调价。四要合理定价,公平竞争,不搞恶性竞争,不打价格战。不为拿项目一味压低价格,损害品质,收一时之利,一家之利,损害业主和行业整体利益。
(三)帮助和推进小区业委会的建立。结合国家发改委放开非保障房物业服务费的新形势,既要顺应市场规律,又要保持社区稳定,协会将通过开办业委会培训、专家进社区、公开热线服务等形式,为业主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引导业主增强主体意识,合理合法的组组建一批成熟的业主委员会。督促、配合物业企业做好服务,业主履行好义务,实现各尽其责,共管共赢。
(四)结合行业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组织专家小组,开展课题调研。拟开展“减轻物业企业税负”、“互联网条件下物业企业经营”、“社区商务联合平台的建立与完善”等专题调研。
(五)旗帜鲜明的反对不正当竞争,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近几年,我市部分企业在承揽项目时,存在向开发商返还利润、支付高额保证金等行为,造成全市物业企业无法拿到进场费,反而要向开发企业倒交钱的不正常现象。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全行业整体利益,全市物业企业都有义务坚决予以抵制。协会将举办反对不正当竞争专题活动,明确要求企业争取项目时不采取类似方式,与同行竞争项目时不采取类似方式,杜绝自己打自己的错误做法,防止物业企业从业环境进一步恶化。
同时,协会要因应新形势,督促广大物业企业严格自律,进一步规范服务,依法经营,加强员工学习培训,诚信服务,文明服务。
(六)建设人才队伍,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分层次培训体系。一是落实国家、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办石家庄市物业企业经理考核培训。二是根据全市项目经理缺口大的现状,拟再向中物协申请承办“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培训班”。三是做好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保证依法持证上岗,提高职业技能,培育具备较高水平的行业骨干队伍。
(七)加大面向全行业的“物业大讲堂”公益培训力度,力争形成制度化。计划每月举办一期,一是与香港戴德梁行合作,举办5-7期“戴德梁行物业大讲堂”公益培训。二是与恒大物业合作,举办一期论坛加大讲堂模式的公益培训。三是研究与其它优秀企业合作,筹办其它形式和特色的公益培训。
(八)筹备物业服务联盟,探索建立社区联合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转型升级。设立调研课题,深入征求业内建议,广泛学习各地先进经验,边探索,边推进,帮助我市物业企业赶上互联网时代的脚步。
(九)进一步扩大《石家庄物业管理》杂志覆盖率,开发石家庄物业管理网的功能,研究建立物业管理微信平台,立体打造我市物业行业的宣传阵地。抓住一切可以展示物业行业的外在机会,创造石家庄物业行业自己的展示平台。让更多的人接触物业知识,了解物业行业。找亮点,树形象,鼓舞员工土气,宏扬行业精神。
(十)举办劳动技能大赛。共建幸福家园,打造过硬的员工队伍,培育技术能手,在5月或者9月组织全市物业行业劳动技能大赛。通过一场全市物业行业的“大阅兵”,选拔一批技术骨干,树立一批技能标杆,表彰一批岗位标兵,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激励全市物业从业人员钻研业务、提高技能。
各位会员、各位代表!
过去的四年里,在市住房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下,协会工作踏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此,我代表第三届理事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祝愿在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带领下,协会的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我市物业管理事业不断发展状大,不断走向繁荣!
谢谢大家。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