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4]双11业主购物 快递放物业丢失谁担责?
双11业主购物
快递放物业丢失谁担责?
网购过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快递啥时到,万一快递到家,人又不在家怎么办,将快递放在物业等下班再去拿,是大多数人的处理方式,但你有没有想过,要是放在物业的快递丢了,这个损失将由谁来承担。
案情:
李女士在网上淘了不少东西,因为上班期间不方便接收快递,她便写了自己家里的地址,快递到达时,李女士就让快递员把包裹放在物业,按照以往习惯物业不签收,一般把包裹放置物业处,下班后,李女士去小区物业拿快递时,却发现包裹不见了,李女士认为物业需赔偿自己的损失,物业表示没有责任。
责任分析:
针对快递在物业丢失谁担责,庭审时出现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快递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因为快递员将包裹送至小区物业,小区物业没有代签收,就将快递放置在物业,没有尽到投递义务,应承担丢失责任;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小区物业应该承担责任。因为快递员将包裹放置物业是一种默认签收快递的形式,小区物业既然接收包裹就应该妥善保管好包裹,对于在保管期间丢失的包裹应该承担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李女士应该承担责任。因为李女士自己同意快递员将包裹放置在小区物业处,而且物业并没有签收包裹,对于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应当预料到包裹丢失的风险并对此担责。
法官评析:物业并未签收包裹,业主自担责任
法院认为,李女士应该承担责任。首先,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门卫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有代收快递包裹的义务,签收快递包裹是收件人自己的事情,和其他人无关。除非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协议上标注有此项服务。但如果业主有这类需求,在物业公司也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应就快递如何代收、如何认定责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免出现纠纷后责任难以界定。
其次,如果是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擅自将快件交给小区物业签收,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李女士已经同意由小区物业签收快递,所以快递公司没有责任。李女士让物业代收快递的行为属于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李女士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失就只能自己承担。
提示:
随着网购的流行,小区居民网购的物品越来越多,不少快递公司的做法是将物品送至小区的物业处,以便业主回来的时候自取,物业代收快递最好与业主有约在先,对委托代理事项及风险程度明确约定后,这样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明确了。
快递尽量本人签收,尤其是贵重物品,可以让快递员改天送达,如果确实需要请人代收,最好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以防止出现问题时丧失追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