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6]石家庄物协2022年度工作报告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经受住了抗击疫情复杂形式的反复考验,自觉牺牲企业利益,竭力承担社会责任,迎难而上,沉默奋进,为维护住宅社区、商业楼宇以及各类物业管理区域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安全稳定有序,提供了坚定可靠的保障,做出了突出贡献,展现了强烈的责任担当。石家庄物协在市住建局、市民政局的领导下,在广大会员单位共同努力和支持下,加强党建引领,紧紧围绕我市物业管理重点工作,坚守行业发展利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团结广大会员单位,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不断争取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各项主要工作如下:
一、做好物业管理行业党建工作,推进红色物业建设
(一)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活动。
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部署,会同市物业行业党委在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党员当中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 踔厉奋发新征程”系列主题活动,将迎接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于物业工作主线。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增强物业企业和项目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和各项服务,注重发现和培养工作中的典型,弘扬行业正能量。
(二)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引导物业企业不断提升党建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的作用,打造一批整洁美观、内容丰富的活动阵地,为党员群众提供便于学习教育、交流沟通的基层党建活动环境。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要支点,加强党员先锋示范作用,推动党员和其他员工共同进步,在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同时,促进物业项目服务水平同步提升。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汲取有拼搏干劲的新力量。
配合市物业行业党委做好党员的发展和培养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举办两期发展对象培训班。通过专题辅导、经验分享、学员自学和集中测试相结合等方式,以培训为契机,帮助大家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提升自身素养,坚定入党初心,牢记党员使命,积极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增强物业行业党组织的新鲜血液和战斗力,为企业培养积极进取、争先上进的新生力量。
(四)加强党建宣传,强化示范引领。
充分利用石家庄物业管理期刊、网站、公众号等信息平台,深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党建新思想、新理念,展示物业行业党建工作经验、学习成果,弘扬物业企业正能量和物业服务闪光点。2022年发布政策文件、党建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宣传党建经验和先进典型共77篇。多维度展示了我市物业企业勇担社会责任,不计风险和代价抗击疫情,拼搏奋进的时代风貌。
二、通过市长恳谈会向马宇骏市长提出建议,解决物业企业关心的重点问题
抓住市政府“规范加强物业管理”市长恳谈会的重要契机,协会一方面组织广大物业企业响应政府号召,积极报名参加;一方面广泛征集企业和专家意见,迅速起草了《关于市长恳谈会规范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研究室,并在会上向马市长及各级领导当面汇报了近年来直接影响物业企业切身利益、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主要提出了物业企业营商环境较为严峻,各部门、街道、社区等给企业摊派任务现象普遍,加重企业负担,不支付报酬;各部门执法不进社区,执法责任不清,物业企业报告时推拖扯皮现象客观存在,物业企业在小区的管理责任不合理放大;电动汽车安装充电桩监管部门缺位,超越法定权限要求物业公司出具证明、承担后期消防管理责任等问题。
协会同时向马市长提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包括明确物业企业责任边界,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压减政府部门和街道社区摊派任务;对违规给企业摊派的部门,依法问责;制定社区执法责任清单,保障物业企业报告有门;明确各主管部门充电桩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政府部门确需物业企业提供服务的,明确服务报酬或合理补贴。
会上,马市长要求与会相关单位负责人认真研究,即刻安排,尽快解决。目前,市发改委正在推动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的相关政策调整,市住建局正在制定《物业服务区域执法事项清单》。
三、积极参与各部门涉物业立法,全方位维护行业发展环境
政府部门每出台一项政策法规,都会长期影响物业行业的发展和每个企业的切身利益。协会深感责任重大,不敢稍有懈怠,在一条条战线上全力以赴,为政府立法建言献策,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在立法和政策层面全面维护行业利益。石家庄物协今年参与省、市涉及物业的政策法规制定、修改、征求意见16件次。从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物业企业营商环境的高度出发,以上位法规定为根本准绳,结合企业经营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19条172项。立法过程中大量直接影响物业企业重大利益的规定,经协会据理力争后删除或修改。
(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政府制定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
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牵头制订《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石家庄物协先后起草了两稿《关于<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提出9条修改建议,分别报送市优化营商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并受邀参加市优化营商办组织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座谈会,有关部门领导现场听取了协会的建议。协会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应从法制层面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平等,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等建议。
(二)积极推进将物业费缴纳情况纳入石家庄市个人诚信积分评价指标。
今年我市着手制定《石家庄市个人诚信积分评价指标》,协会受邀参加市审批局个人诚信积分评价工作协调会,并参考上海、南京等省市规定,提出《关于物业费缴纳纳入<石家庄市个人诚信积分评价指标>的建议》报送市住建局。多渠道推进将物业费缴纳情况纳入石家庄市个人诚信积分评价指标,以促进在社会上形成自觉交纳物业费的良好风气。
(三)深入参与供热条例修订,推动供热设备设施移交供热单位运营维护。
协会先后提出两版《关于<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5月起草第一稿修改建议报送市司法局,提出修改意见13条,其中9条意见建议得到采纳。6月起草第二稿修改建议报送市人大,提出修改意见22条,其中6条意见建议得到采纳。6月,参加市人大召开的供热用热条例草案初审,现场向政府和人大立法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包括共用供热设施设备移交供热企业运营及维护;连续多个采暖期暂停用热不需逐年申请;以及删除保障向供热单位供水、电,擅自中断由责任方承担责任等建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已于2022年10月10日起施行,正式出台的条例先后采纳协会提出的15条意见,包括共用供热设备移交供热单位运营维护;住宅相关设备设施移交供热单位运营维护的,维护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计入经营成本等规定的修订出台,对理顺供暖运行管理机制,维护物业企业服务边界及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
(四)关注加装电梯问题,建议加装电梯业主应承担运行维保及安全等责任。
省住建厅《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协会提出《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依据相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提出6条修改建议报送省住建厅。指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可能出现影响消防设施、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防火间距、车辆通行等问题。建议规定并要求加装电梯的业主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同时要充分考虑电梯后期日常运行、维护维修、检验检测、安全事故等责任和费用;明确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承担电梯安全运行责任,避免责任主体不清,出现问题推诿扯皮。《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2022年12月30日发布,采纳协会提出的建议,明确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享受加装电梯服务的所有业主承担。
(五)参与住建部立法征求意见。
一是起草《关于<城市供水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提出13条意见建议,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住建部有关部门汇报了自《物业管理条例》发布20年来,供水单位不接收供水设施设备已经是基层工作中顽疾,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提出居民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二次加压、庭院管网及其他设施,应当交由城市供水单位运行维护;删除二次加压维护单位对最终用户水质、水压负责,园林绿化单独计量缴费等规定;修改针对二次加压维护单位罚则等建议。二是提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共12条报送市住建局。
(六)参与其他地方性法规立法、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参加河北省人大供热用热管理立法调研座谈会,提出《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供热用热管理的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共12条报送省人大。《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已于2022年9月28日起实施,采纳协会提出的建议4条。起草《关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存在问题的报告》《关于<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的设施场所运行管理规范(试行)>的修改建议》等,分别提出修改意见,报送各主管部门。
四、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配合市发改委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调研工作。
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对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等重点工作调研,协会积极组织物业管理专家和企业配合。选取不同档次、规模、年限的小区,通过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的方式,重点调研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收费率、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会上,还就《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重点向市发改委领导反映物业企业代理购电高价买入,低价卖出,出现电价倒挂的问题。通过调研,发改委领导及时掌握了物业企业经营服务和物业收费情况、了解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表示将及时上报省发改委处理。
(二)关注垃圾分类运行管理责任,提出应当向物业企业支付合理费用。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制订了《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的设施场所运行管理规范(试行)》,就如何落实垃圾分类末端工作,向协会征求意见。协会立即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专项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关于<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的设施场所运行管理规范(试行)>的修改建议》。指出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超出物业企业责任和义务范围,加重了企业的经营和人员负担,损害了企业营商环境。建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必要的垃圾分类公益岗位。对于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如需委托物业企业提供人员和服务,应当依法支付合理费用,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不得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义务之外提供无偿服务。10月,在垃圾分类末端落实任务协调会上,协会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据实反应了物业企业的实际困难,得到理解与认可。
(三)关注协调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对物业企业的影响。
协会通过与政府沟通、企业反馈、业主投诉、专题调研等多种渠道综合评估,电动车充电桩安装衍生的矛盾日益增加,较为尖锐,对物业企业负面评价突出,且在政府主管部门、媒体、业主等各个层面,呈现出不断放大的趋势。政府主管部门、主流媒体普遍存在“物业企业阻挠安装充电桩”“不支持推广新能源车政策”的错误认识,政策倾向、舆论导向,对物业行业、企业的形象和工作开展极为不利。
为掌握第一手真实情况,协会选取20个小区作为样本,在管面积436.83万平方米,车位总数17793个,组织了电动车充电桩安装专项调查。调查显示,样本范围内已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共326个,全部为地下停车位,拥有电动汽车未安装充电桩住户共155户。协会分析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形成意见建议及解决措施,与相关各政府主管部门积极进行协调沟通。
6月,市发改委组织充电基础设施协调会,协会会同市住建局和物业企业代表实事求是的与市发改委进行沟通,表明了物业行业支持配合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态度,指出了物业企业无权同意安装的法律障碍,小区公共设施改造问题和消防隐患,建议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依法履职,而不是把是否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责任和决定权交由物业企业承担。坚决反对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文件中“物业公司不得阻挠用户建桩等工作,收到业主或者充电桩建设单位举报,经主管部门核实属实,责令限期完成整改,拒不整改者,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的错误规定和预设立场。协会还调查了其他城市作法,并向市发改委提供了昆明以个人承诺书代替物业同意书的方式开展低压充电桩报装,建议学习昆明优化服务的作法。
(四)积极参加河北省消保委“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公平公正维护物业企业权利。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省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并制定了新版《河北省设区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及配套调查问卷。新指标体系,采纳了协会对上一版提出的建议意见,删除了部分不合理选项,如涉及水、电、暖等“捆绑收费”的诱导式提问,以及供配电系统、宠物管理、疫情防控、垃圾处理、业委会履职情况等物业合同没有约定的内容。考虑到省消保委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对调查中出现问题的企业还可能在315晚会等渠道曝光,协会始终对这项工作保持关注,重视与有关各方协调沟通,积极参加新版调查问卷的修改、论证工作,先后提出19条修改意见。以尊重消费者的态度,以法律与合同义务为合理边界,以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有理、有节、平和的努力修正各方立场,尽可能实现平等对待业主和物业企业等测评主体,避免站在一方立场预先设置指标和选项,避免主观诱导业主或事先限定不满意选项,以免无法客观的反映业主真实意见、物业服务真实状态。
(五)落实市总工会、市建设工会安排部署。委托荣万家物业代表物业行业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全市职工知识竞赛,荣获“优秀组织单位”。慰问物业企业,开展“新春送温暖”活动,向建立工会的部分企业发放慰问物资,让物业职工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打造“职工书屋”,为职工搭建读书学习和成长成才的平台,引导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良好习惯,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多次组织物业企业参加市总工会主办的“石工大讲堂”专题培训,提高职工劳动技能。
(六)参加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参与市民政局关于全媒体时代社会组织舆论传播情况调查活动。
(七)整理汇总物业管理行业防疫工作及先进事迹,报送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建设工会等主管部门。
五、积极应对《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删除减免空置房物业费等规定
省发改委修订《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因涉及物业服务收费这一重要事项,协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发现其中部分规定对物业企业合法权利构成重大影响。石家庄物协以法律为依据,在立法进程中的各个阶段都做到全力以赴,据理力争提出修改意见,其中删除“减免空置房物业费”等多项重点建议得到物价主管部门采纳,有效维护了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坚决抵制“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规定,立法部门删除了该规定。6月,河北省发改委着手修订《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分别向协会征求意见。针对修订稿中新增的“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70%交纳”之规定。协会敏感的认识到,此规定一旦出台,必将对全省物业行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不但直接影响物业企业的合法收入,还将造成大量物业企业与业主的矛盾纠纷。对此,石家庄物协坚决予以反对,提出《关于<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分别报送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明确表示“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70%交纳”的规定违反《民法典》规定,且允许空置房业主少付物业费,是保护个别业主的不合法利益,损害大多数交费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利益,要求删除该项错误规定。7月,在市发改委调研时,协会再次向市发改委领导提出删除上述规定的意见,得到主管部门领导认可。至10月底,省发改委公布《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纳协会提出的建议,删除了减免空置房物业费的条款,有力维护了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建议删除“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的规定。针对修订稿中关于“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时,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电梯使用费”规定,石家庄物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出物业企业提供装修管理服务,收取服务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装修管理是物业企业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提供装修管理服务,该办法明确规定物业企业有权收取合理报酬。且按照《民法典》规定,任何单位无权要求一个市场主体提供无偿服务。10月份向社会公开的征求意见稿,同样采纳了协会提出的意见,删除了该条款。
(三)及时跟进《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点关注影响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新增规定。10月,在前期征求意见和修改的基础上,省发改委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新版修订稿。协会再次起草并向省发改委、市住建局报送了第二稿《关于<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共提出17条修改建议。目前,该办法还在修订过程中,协会将继续关注和评估相关政策对物业企业的影响,积极行动,建言献策,帮助主管部门制定出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新政策。
六、维护行业利益,服务企业发展,改善企业营商环境
(一)聚焦企业关心的突出问题,全力协调省发改委转供电价格政策,成果显著。
转供电各项政策,在过去三年中对物业企业经营产生了重大影响,相关新政出台需要每个企业予以高度重视,以免产生经营风险。年中,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通知》制定过程中和政策出台后,先后出现了一些对物业企业有不利影响的规定。石家庄物协以广大物业企业合法利益为己任,在新规征求意见阶段就及时行动起来,向主管部门提出《关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通知出台后,发现新问题又积极向物价主管部门反馈,并与相关领导面对面沟通。在新规出台前后的不同阶段,采取积极、主动、灵活的处理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全力协调,取得了突出成效。避免了再次出现转供电政策对物业企业形成冲击,以及在物业企业与商户业主之间制造矛盾隐患和风险因素,有力维护了全省物业企业的合法利益,保障了物业行业的营商环境。
1、新政策关于“未安装电力计量装置的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不得收取电费”的规定,将造成物业企业承担业主电费,严重损害企业利益。在通知征求意见阶段,石家庄物协指出该规定将导致出现“业主用电,物业企业付费”的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问题,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和营商环境。同时,还会出现物业企业因不能收电费而不予供电,已经供电的停止供电等情况,反而影响用电业主的利益,甚至损害商业经营秩序。协会综合法律规定和工作实际,在建议删除该项规定的同时,充分考虑主管部门的工作导向,参考各地做法提出了相关电费“由受益主体公平分担”的建议。
6月30日,河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通知》正式发布,采纳石家庄物协建议,将第二条相关规定由“转供电主体不得收取电费”修改为“转供电主体电费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
2、及时应对新规导致“电费倒挂”现象,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了对物业企业利益的二次伤害。7月,有企业向协会反映,转供电价格新规要求“商业用电,转供电主体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终端用户按照对应电压等级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执行”。此规定将造成物业企业以0.64元购电,转供给商业用户为0.58元,每度电亏损6分钱。一旦实施,将出现物业企业高价买电、低价卖电的倒挂现象,转供电政策将再度冲击物业企业经营管理,并给企业乃至整个行业带来更多的纠纷和负面舆论。
7月28日,协会迅速就倒挂问题向市发改委领导进行汇报,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表示将及时报省发改委处理。8月3日,市发改委有关处室回复石家庄物协,省发改委已经发布政策解读,明确“转供电主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且用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转供电主体及其终端用户享受阶段性优惠政策;转供电主体用电电压等级大于1千伏的,转供电主体及其终端用户不享受阶段性优惠政策”。8月份电网公司公布的具体电价测算表,新增了《代理购电转供电主体的终端用户(工商业)价格测算表》,调整了转供电主体的售电电价,有效解决了电价倒挂的问题,切实维护物业企业合法权益。
(二)关注中小微物业企业经营困难和解决办法。
为掌握中小微物业企业经营情况,协会选取131个住宅项目,共1368.75万平方米管理面积为样本。针对企业在管项目情况、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管理面积等内容,以及物业企业遇到的问题、困难等开展调查。综合调研情况和反馈意见,分析总结问题,包括在合同之外物业企业过多承担行政机关指派的任务;责任边界不清,水电暖等单位成本转嫁物业企业;执法不能进社区;老旧小区物业费标准低、收费率低;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矛盾等突出问题。协会已将上述问题形成建议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并将持续关注,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全力在维护和改善物业企业营商环境方面做加法,在增加企业负担的系列问题上做减法,作为长期任务,逐项攻坚。
(三)继续完善石家庄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坚持无偿建档、标准化操作、数据互通的原则,截止12月底,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1636家,基本覆盖了我市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
(四)组织实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核工作。
为加快省会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我市物业服务优秀品牌,推进规范化和标准化,发挥优秀项目引领辐射作用,持续带动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协会开展了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核。组织行业优秀专家深入项目管理现场,以消防系统、电梯、二次供水等重要安全设备为重点,全面检查项目设施设备管理;以标准化建设、各类目管理制度、项目及业主档案、服务现场等为重点,深入检查项目运营服务体系。综合评判,现场指导,帮助项目发现问题,给出解决办法、优化管理思路,以创优为契机,帮助物业企业打造业主满意的精品,树立服务标杆,带动全市整体服务水平上台阶。
(五)开展物业管理行业“时代女性·巾帼力量”评选活动。
为表彰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广大女性从业人员在迎战新冠疫情、创全国文明城、卫生城、社区治理以及物业服务岗位上作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先进、树立榜样、鼓舞斗志,协会组织开展了石家庄市物业管理行业“时代女性·巾帼力量”评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组,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专家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共评选出29个“巾帼示范岗”优秀集体,56名“巾帼英才物业经理人”和“巾帼榜样之星”优秀个人,在全市进行了公示和表彰。
(六)连续第九年坚持举办物业大讲堂公益培训。
石家庄物协从2014年开始,克服各种困难,以物业行业特有的韧性,连续九年坚持举办“石家庄物业大讲堂”系列公益培训。近年,各类培训受疫情影响非常大,协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下定其他培训可以不搞,公益培训不能停的决心,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学习应用新技术,通过网络直播为会员单位开展公益培训。针对企业的需求科学确定培训专项,以“提高物业费收缴率”“物业服务成本测算与管控”“物业服务企业投标操作实务”为主题,精准定位,为不同岗位设置专项培训。各项培训共2000多个设备端口接入直播间,2万多人参加学习,力争为物业企业培育实战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从业人员队伍。
(七)举办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核公益培训。
培训采用线上直播方式进行,创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共132人参加了本次免费培训。授课专家围绕打造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重点任务,从团队建设、重要节点、把握关键点、改进档案资料、提升设施设备管理、经验体会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分批组织学员赴优秀项目碧桂园天汇进行现场观摩、交流学习。
(八)落实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人员取得资格证书。
上年度协会会同人社主管部门,组织了电工、保安员、客户服务管理员、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工种,共四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企业员工提升能力和职业资格水平。受疫情影响,今年各工种全部完成了培训和考试。协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市人社局的规定和程序,及时为考核鉴定合格的学员办理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九)召开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研讨会。
为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协会组织物业管理专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召开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招投标工作研讨会。会上,各方踊跃发言,对我市现行招投标政策和操作层面的问题和现状进行了认真分析,重点围绕招投标过程的合法合规,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代理服务和物业企业投标、优化提升专家评标体系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招投标各项工作,促进招投标市场良性发展。
(十)开展物业行业交流学习。疫情期间通过网络等方式与中国物协、天津、广州、长春等各兄弟协会保持有效沟通和交流。克服疫情影响,安排会员单位在本地优秀企业、物业项目进行交流学习等累计16批次。帮助会员单位协调专家开展企业内训授课、业务指导11批次。
七、主动占领舆论阵地,加力发展石家庄物业管理全媒体平台,助推企业发展,维护行业形象
(一)全方位宣传推送物业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突出贡献。三年来,物业企业坚守服务业主的初心,全力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无偿付出,主动奉献,临危克难,无一人不努力,无一刻敢懈怠。但是,在长期复杂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努力和付出收获的不全是点赞和理解,物业人依然忍辱负重,昼夜奋战在一线。每次都能做到迅速响应政府防疫部署,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连夜返岗,舍小家顾大家,连续坚守岗位,保防疫、保项目、保民生多线程运转。石家庄物协始终坚持做到行业正气必须弘扬,舆论阵地必须占领,尽一切可能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物业行业的贡献。通过石家庄物业管理公众号、抖音号、期刊和网站,全方位宣传物业行业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树立物业管理行业担当和形象。先后发布各类通知公告、操作指引、典型事迹等共1536 篇,短视频共87条。
(二)以内容为核心,做实做优《石家庄物业管理》精品会刊。坚持做精品文章、做对物业企业有用的内容,与物业行业发展时势、趋势紧密衔接,与政策导向、行业重点工作并进同行,绑定物业企业和员工的理论及实践需求,时刻关注和提示经营服务风险,坚守物业管理专业性,助推优秀企业成长,树立行业正面形象。不断自我优化,将《石家庄物业管理》打造成为理论先进、专业务实、信息丰富、指向精准可靠的会刊,很多企业直接选用杂志文章做企业内部培训的学习资料。
(三)加力打造全媒体信息平台,运用多种新媒体占领舆论阵地。经过多年深耕与不断优化,专业底蕴加模式创新,石家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体系不断成长。以《石家庄物业管理》会刊+行业门户网站+移动端三位一体的全媒体信息平台,在引领行业发展,即时传播信息,彰显行业价值,占领舆论阵地等方向打通了重要渠道。引导我市物业企业及时适应新政策和发展要求,塑造优秀企业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立行业正面形象,发挥了突出作用。2022年《石家庄物业管理》会刊发布各类政策法规及专业文章508篇;石家庄物业管理网发布367篇;微信公众号发布1399篇;抖音号发布短视频108条。
八、加强与媒体合作,主动发声不推诿,合理引导舆论导向
全媒体时代,舆论引导工作形势复杂,任务艰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网络热点多,有关物业行业垃圾信息和谣言极易产生负面影响。协会长期坚持与主流媒体保持沟通与协作,建立良好互通联系机制。在涉及物业的新闻事件和各类媒体对话、采访中,积极主动发声,不畏难不推诿,依法合理正确引导,围绕政府和业主关心的问题,积极、正面、勇于表达行业观点,努力把握舆论主动权,维护行业形象和社会价值,争取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落实中国物协部署,组织和参加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工作
(一)组织我市物业企业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党的二十大代表薛荣书记讲述了自己参加党的二十大的生动经历,并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解。通过学习大家更加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与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相结合,努力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为业主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二)组织我市物业企业参与物业管理“微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征集活动围绕服务微创新、技术微创新、模式微创新三种类型。全国共甄选出68篇入围,我市卓达物业入围5项、旅投世纪物业入围2项。
(三)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等单位联合组织第十届物业管理行业摄影及微视频展。我市11家企业选送作品,协会作为评委对全国参赛作品进行了评选。卓达物业《守望相助》、恒辉物业《暖心家园》、帝华物业《向社区居委会相赠物资》分别获得不同奖项。
(四)参加中国物协安全生产讲座和“科学管理促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
十、加强协会建设,围绕行业发展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一)加强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协会和会员单位党建工作与物业服务不断融合。推动红色物业与企业发展相互助力,抓党建促服务,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拼搏作为,优化服务创新,适应市场环境变革、响应居民生活需求,实现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广泛地团结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及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环境和政策的转变,自我加压,不断加强协会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和能力建设。严格财务管理,合理控制开支,做到账目清楚、准确完整。坚守协会宗旨,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创新常新,保障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规范运行,强化服务企业、服务行业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服务会员单位,提供精准服务。积极为广大会员协调争取有利政策和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利。把握行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引导企业及时适应新的经营环境。针对企业需求,坚持开展政策法规咨询和业务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
(四)服务广大业主,化解社区物业矛盾。立足行业健康协调发展,配备专职人员,耐心细致为街道、社区和业主答疑解惑,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协调社区物业纠纷。公开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访和投诉,化解了大量物业服务纠纷和社区矛盾。
(五)荣获市政府立法联系点授牌。在我市各项立法工作中,石家庄物协因发现问题和反馈意见精准有效,意见建议符合物业企业实际和社会、行业发展利益,法律依据扎实充分,态度端正诚恳,工作积极主动,得到市法制办充分肯定,继被确定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后,今年6月市法制办专程赴协会,举行了上门授牌仪式。
202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新时代新征程,以实际行动践行省会物业管理行业使命担当。全面加强协会和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持续推进红色物业,促进党建与物业服务融合,充分发挥物业企业直接服务群众的特点,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创建党员服务窗口,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维护和优化营商环境,关注行业重点工作和企业利益开展调研。持续关注物业企业承担政府委托事务等服务和任务,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合理减轻企业负担,维护和改善企业营商环境。应对物业企业新增服务内容超出既有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情况,如研究探索新增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服务费等。继续研究依法理顺住宅小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相关工作机制。结合物业服务特点,探索具有生命力、可复制的物业增值服务模式,拓展企业生存发展空间。
三、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诚信经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切实落实服务标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持续推进物业服务区域内容和标准公开、收费公开、投诉渠道公开。引导物业企业在调整物业费、停车费等重大事项中,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尊重业主权力,不搞单方通知式调价,做到合法合规合理,取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实现质价相符和服务品质稳步提升。
四、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支持物业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反对以明显不合理低价或以其他违法违规的方式争夺项目,反对降低服务品质,搞恶性竞争。坚决反对向开发商返利、物业费分成等损害行业和业主利益的行为。支持物业企业抵制开发商擅自挪用、占用物业费等损害业主权益的行为。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监督,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五、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育体系。坚持开展物业大讲堂公益培训,深化培训层次和针对性,带动全行业人员素质提升。落实市政府质量强市工作要求,做好项目经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基层骨干员工公益培训,组织优秀专家,分专业分岗位精准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内部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间互助培训。选拔优秀专家建立师资库,开展送教上门。适时组织会员单位赴外地优秀企业和项目学习先进经验。
六、坚持创新理念,积极跟进新兴宣传模式,不断提升石家庄物业管理信息传播平台传播力。以《石家庄物业管理》杂志为内容核心,以网站为门户,以移动互联网平台紧密跟进、适配新媒体时代。突出专业优势和内容优势,贴近企业需求,结合不同时期的政策要求、重点工作、热点、难点、焦点,在政策性、时效性、实用性和传播性上,把行业媒体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引导行业和企业发展方向,规避经营风险,塑造优秀物业品牌,树立正向社会舆论。
七、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发挥专业作用。规范物业行业专家行为,建立高素质的专家队伍。组织开展专家培训,提升专家综合素质,树立专家群体的专业形象。挖掘培养有特长,能发挥突出作用的优秀专家,积极参与行业工作。
同志们,2022年已经过去,历史翻开了全新的一页。我市物业行业勤勉奋进,坚守奉献,尽心服务,克服各种问题和困难,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充分证明了物业行业的价值,必将走向更加广阔的未来,让我们精诚团结,锐意进取,共同发展,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光明前景,为建设美丽省会城市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