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9]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举办《物业承接查验》培训班的通知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举办《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培训班的
通 知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2010年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印发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办法的颁布实施,加强了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对减少建设单位的开发遗留问题,降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风险,维护业主的共同财产权益,化解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在前期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运用法律,依法开展实际工作,规避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协会定于8月26日举办《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1年8月26日,上午 8:30--11:45
二、培训地点:石家庄市房管局东院八楼(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49号)
三、参加人员:会员单位负责人、经理、副经理(免费培训)
四、培训内容:物业承接查验的重要性、出台的背景、重点条文解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实际应用、承接查验过程中的实务操作等相关问题。
五、报名办法:各会员单位请于8月22日之前,到协会秘书处报名(可以电话报名)。
六、联 系 人:闪珍、邓贵修
联系电话:0311—86070604、86081403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