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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震慑:全国首例!“ 高空抛物 ” 死刑!


震慑:全国首例!“ 高空抛物 ” 死刑!

/郑海艳

 

2023年6月,28岁的小娄在吉林省长春市某小吃街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抛砖男子此前还曾在高楼向外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三罐未开封可乐,砸到另外二人。

案情回顾

近日,“6·22长春高空抛物事件”迎来了结局: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遵照最高法下发的死刑复核裁定,周某于2024年10月21日被执行死刑。

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正式立法入刑!自立法以来,因“高空抛物”被判刑的案例不在少数,但因此被判死刑的案例却没有出现。

此次案件,无疑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判决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它强调了高空抛物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态度,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在此,向全体住户呼吁:

遵守法律法规,禁止高空抛物行为,共同营造和谐安宁的居住环境。

高空抛物·破坏周边设施

除了人,被抛下的物品还可能损坏周边的设施设备,如玻璃幕墙、路灯、车辆等,影响城市形象,导致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高空抛物·危及人身安全

高空抛下的物品,即便是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物件,在重力和加速度的作用下,也可能变成致命的“武器”。一旦击中行人或车辆,极易造成重伤甚至死亡。

高空抛物·引发社会恐慌

频繁发生的高空抛物事件会加剧居民的恐惧心理,影响社区的安全感和居住质量,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高空抛物·法律后果严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高空抛物不仅违反社会公德,还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抛物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高空抛物的治理不仅需要法律的震慑,还需要社区、物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物业应当加强对住户的安全意识引导与行为管理,针对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必要时社区及时介入,与警方密切配合,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同时,我们每个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危险行为时,应及时报警,防患于未然。

接到高空坠物投诉或事件时,物业可采取的行动:

一、立即进行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设法寻找违例者;如有需要可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报告警察,如果未能找出违例者,在有需要时通知所有业主,并指出该行为的严重性;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存案;记录一切详情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

二、高空坠物引起有人受伤,立即通知救护车及公安机关;协助照顾伤者;设法寻找违例者或证人;封锁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到场;记录一切有关资料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报告物业经理及出具书面报告;协助赔偿事宜的调解等。

拒绝高空抛物,我们可以做到:

1、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教育、制止他人不高空抛物。

2、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3、定期检查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4、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因天气等外因发生高空坠物。

5、大风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摆有杂物及有悬挂物的居民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6、在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伤人。

7、物业、社区、学校、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形式,提高公众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

法律条文·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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