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6]市住房局物业处、市物协关于承办“全国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专业岗位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石家庄市住房局物业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承办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全国物业承接查验
与设施设备专业岗位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专业人员素质,提升设施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经市物业管理协会申请,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批准,定于7月16日至7月19日在石家庄市举办“全国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专业岗位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承办单位: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培训目的
适应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提高物业承接查验操作水平,提升设施设备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建立石家庄市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专业岗位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师资队伍和师资库。
三、培训内容
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设施设备技术委员会编著的《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指南》全部内容(含强电、弱电、电梯、空调、给排水、消防、房屋接管维修、设施设备的大中修管理等系统内容)。
2.《物业承接查验操作指南》全部内容。
3.培训由中物协全国知名专家组成,均为教材编写专家。
四、报名条件
1.从事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承接查验工作的中层骨干;
2.拟从事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承接查验工作的物业专业技术人员;
3.物业项目经理、工程主管等。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
五、培训时间与费用
1.培训时间:7月16日—7月19日,共计4天。
2.培训费:1350元/人(包括:教材费、资料费、餐费、证书费)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3号市房管局东院B座316房间)
联系电话:86070604、86081403
联系人:邓贵修、闪珍
3.培训地点:石家庄市北方大厦(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
4.其它事项:报名时请携带三张一寸红底彩色近照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交会务组。
七、颁发证书
1.参加本期师资培训考试合格的学员,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专业岗位师资培训结业证》,列入“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专业岗位培训师资库”,并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查询。同时,列入石家庄市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岗位培训师资库。
2.获得本期《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专业岗位师资培训结业证》的学员,具备从事物业企业承接查验和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培训师资资格,为企业培养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
3.此证书可在企业办理物业企业资质、企业动态核查时,按相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计算。
4.物业项目经理、工程主管应当持证从事物业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八、有关要求:
1.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企业现状,市住房局物业处和物业管理协会研究确定,每个物业管理项目派1—2人参加。
2.各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专业岗位师资培训,对提升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水平的重要性,积极组织人员参加。
3.参加培训的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学习。
二O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