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市住房局物业处关于按期完成2015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定期核定的通知
石家庄市住房局物业管理处
关于按期完成2015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定期核定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开展2015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定期核定的通知》,资质核定时间为2015年2月至7月。2月桥西区,3月新华区,4月长安区,5月裕华区,6月其它县(市)区。结合目前审批进度,仍有部分企业尚未提交资质核定材料。市内四区资料提交时间截止到5月31日,逾期未提交资质核定资料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注销。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尽快提交材料,各会员单位相互转告,及时办理。有关材料登陆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和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下载。
特此通知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物业处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