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8]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参照外地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起草了《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了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和相关收费标准,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一、征集时间: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20日。
二、征集内容:对《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征求意见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或建议。
三、征集方式:请登录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网址: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sjzfgw.gov.cn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www.sjzfgj.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
2.《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
3.《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征求意见方案)》 意见建议
4. 相关说明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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