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7]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举办《侵权责任法》和《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举办《侵权责任法》和《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班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侵权责任法》和《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分别于2010年7月1日和2010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两部对物业管理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和实务操作价值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有效地解决我市物业服务过程遇到的具体问题和纠纷有着重要作用。
为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及员工学习法律,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理解法律,依法开展经营、服务的能力;运用法律,规避违法和侵权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协会定于2010年12月1日举办关于《侵权责任法》和《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班,培训不收取费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12月1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房管局东院八楼(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49号)
三、参加人员:每个会员单位经理、副经理1-2人
四、培训内容:
1、《侵权责任法》和《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背景、立法原则、依据;以及条文的理解与效力;
2、对《侵权责任法》和《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与物业服务相关的重要条款与内容,逐一予以解读,深入分析,指导运用。
五、报名办法:各会员单位请于11月25日之前,到协会秘书处报名(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49号市房管局东院西三楼316房间)
六、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由负责、分管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参加;
2、参加培训的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学习。
七、联 系 人:邓贵修、闪珍
联系电话:0311—86070604 86081403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