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8]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与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联合办学及开展学历教育的通知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与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联合办学及开展学历教育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及个人:
为适应物业管理行业的人才培养及工作实际需要,提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培育更加贴近物业管理工作实务的从业人员队伍,帮助职工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协会与河北城建学校联系,共同推进校企合作,联合举办“物业管理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开展“物业管理专业”中专学历教育。
针对部分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学历水平较低,并且没有规范、便捷的途径取得国家正规学历,不利于企业人才培养和个人的提升与发展。为解决这部分职工的学历问题,为日后的工作、提高、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创造有利条件,定于2012年9月,开办物业管理中专学历在职教育速成班。
1、招生对象:
(1)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具有高中及其同等学力,可以参加本次学历在职教育速成班。
(2)所管社区业主及其子女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也可随企业员工一同报名。
2、学制学历:
学制一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颁发由省教育厅注册的“物业管理专业”全日制中专学历证书。
3、教学方式:
为保证物业企业工作正常进行,采用工学结合的教学方式,利用周末进行集中学习。
4、收费标准:
学费每年1300元/人;教材费200元(多退少补)。
双方联合招生,以为物业行业培育人才、解决物业从业人员实际问题为目标,实行低标准收费。目前的学费标准,仅为一般中专教育学费的40%。
5、报名时间:7月31日前。
报名时携带培训费用、学历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片2张,到市物业管理协会(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49号市房管局东院西三楼316房间)报名。
二、推进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养。
有用人要求的物业企业与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开展订单培养的校企合作模式。即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可以为一家或若干家物业企业联合招生,定向招收(3年制)中专生。前2年学生在校学习,物业企业定期派出专家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授课。第三年进入合作企业顶岗实习,在实习期间表现合格的同学,毕业后由企业正式聘用。
“订单培养”的合作机制,既能使企业在用工时省去大量前期辅导、入职教育等工作,又可以贴近企业意愿,培育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人才。有利于提高综合用人效率,降低中长期用人成本,促进企业员工素质稳定和提升。具体的合作条款由参加合作的企业与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商定。
三、遴选优秀物业专家,进入国家级项目教学科研团队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被教育部列为首批国家级示范校,其物业管理专业建设为国家级项目,协会和河北城建学校将遴选和推荐我市优秀物业管理专家,参与物业管理国家级项目的相关工作。
四、联 系 人:邓贵修、闪珍
联系电话:0311—86081403(传真) 86070604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