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5]市物协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5]19号)》(冀建传[2015]25号)有关文件精神转发你们,请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并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为“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各企业要明确专人责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普及开展有关工作。
二、紧扣主题,开展排查。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及本地工作实际,结合所管辖小区、建筑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劝阻占用、堵塞、封闭小区或房屋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行为,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障碍物等各类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劝阻无效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总结,各企业务必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排查总结报告报市物业管理协会邮箱。
联 系 人:陶蕊 联系电话:86070604
邮箱地址:sjzwyfz@163.com
2015年5月14日